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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简报第14期
发布时间:2007-10-12 00:10  浏览次数:   来源:   [ ]

  泰州市局积极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泰州市局积极行动,迅速贯彻落实部、省部署精神,认真开展宣传发动,逐一进行自查清理,立案查处违法案件,着手制度完善和规范,收到了明显效果,各级政府对土地执法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的氛围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大对“百日行动”的舆论宣传。泰州市局在《泰州日报》专门刊登了局领导答记者问,宣传“百日行动”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有关土地违法的法律概念,在全社会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局利用简报、广播电视、互联网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讲清土地违法的危害,表明政府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清理。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围绕是否以租代征、是否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是否未批先用,逐项目、逐宗地组织过堂。在排查中,各地坚持严格按照部填报说明,确保不错、不漏、不重。在方法上,认真把握法律界定,各地坚持逐项目清理与核对用地台帐相结合、建设用地台帐与违法用地巡查台帐对照相结合、“百日行动”清理数据与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数据相结合,努力提高清理的质量。

  三是加强执法创建和巡查,预防和查处新增违法用地。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从正面引导各级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对执法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强化了创建工作考核考评,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国土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全社会的监督责任。“百日行动”开展后,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加大了执法巡查频率,及时核查群众举报,保证了土地违法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

  四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在土地执法上,推行全系统全员执法、全程监管,实行执法关口前移,逐步改变了执法监察机构单枪匹马执法的状况。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和会商,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案件查处和违法责任人建议追究情况。加强了执法监察制度建设,建立起违法案件月度报告和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制度、巡查情况逐级备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移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