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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00: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双保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决策部署,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机制创新,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目标,将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坚持开源节流、量质并重,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耕地保护机制创新,确保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主要目标:

  (1)积极贯彻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2)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平台,为工业化、城市化拓展用地空间。

  (4)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

  (5)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力争实现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继续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

  (6)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探索改革并形成政策成果,进一步破解国土资源发展难题。

  三、工作内容

  “双保工程” 2011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凝聚全系统力量完成重点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在年底前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工作部署方面,以服务转型升级、规范土地整治和服务改善民生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任务目标有效落实。

  (一) 中心任务

  1、服务转型升级。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完善“点供”办法,重点保障省以上核准的重大项目,对“点供”项目实行省与市县配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省级独立选址项目计划。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前置审查,提高产业项目用地的准入门槛,修订完成《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对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等前期工作论证,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深入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制订和完善各类开发区升级、扩区、调整的标准,为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政策依据。

  2、规范土地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积极稳健、科学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严格落实部省协议要求,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推进,按时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将试点项目建成全国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修订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体系,开展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经验,逐步扩大范围。

  3、服务改善民生。积极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未按规定落实计划的,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的处置工作,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并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早日惠及群众。

  (二)专项行动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部门及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具体任务: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会同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筛选培育一批调结构、促转变的示范点,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着力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健全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查处整改土地违规违法问题,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具体任务: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省的土地例行督察,监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战略和土地管理政策,对督察中提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认真贯彻《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继续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的督导检查,有效策应整改查处工作深入开展。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具体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部署,落实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指导各地做好报批工作。修订完善《江苏省土地储备办法》。加强土地储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土地储备融资风险状况。研究出台《江苏省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为土地市场健康运行提供政策保障。加快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网上交易和监管,抓紧建设省矿业权交易机构并投入运行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具体任务: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开展耕地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省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国土资源调研工作,积极为中心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在全省建立国土资源基层观测点,重点围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沿海开发、实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大力度,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策划,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活动,运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在厅网站开展“双保工程”在线访谈活动,邀请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双保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交流“双保工程”经验和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双保行动”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在2011年行动中,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二)落实目标任务。省厅把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作为厅对各市局和各处(室、局)、有关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及时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衔接,主动做好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6月、12月中旬前分别形成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半年、全年工作报告上报厅双保办公室。

  (四)建立激励机制。2011年年底前,开展部和省“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推选活动,并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考核标准,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将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附件: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实施(参与)单位 工作目标
1 中心任务 服务转型升级 健全土地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工作机制 调控处 省厅及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每季度形成形势分析报告;针对形势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配合部完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调整。
2 完善“点供”办法 规划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研究实行省与市县配套计划安排方式。
3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 规划处、利用处、执法局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
4 设立调结构、促转变示范点  利用处、规划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总结推广2-3个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的示范点
5 规范土地整治 开展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 耕保处、省土地整理中心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完成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开展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
6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规划院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7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 规划处、耕保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8 服务改善民生 积极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 利用处、 规划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9 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 耕保处、法规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适时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10 开展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利用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建立完善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11 专项工作 集约用地 提高产业用地准入门槛 利用处、法规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加强建设用地的前置审查,修订完成《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
12 开展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利用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向社会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协助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
13 开展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 利用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组织开展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工作。
14 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办公室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达标活动。
15 专项工作 执法监管 配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 执法局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组织开展相关配合工作。
16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执法局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相关工作。
17 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 执法局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完善违法用地发现报告制度;实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
18 制度改革 征地安置补偿制度
改革
法规处、耕保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眚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和出台。
19 土地市场制度改革 利用处、法规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出台《江苏省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
20 矿业权市场制度
改革
矿管处、法规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加快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制定完善矿业权交易管理制度。
21 策应工作 督导检查 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的检查 规划处、耕保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5月前完成2006年以来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总工作。
22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督导检查 双保办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厅双保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形成调研督导报告;形成一批典型经验报告。
23 调查研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监管调研 规划处、调控处 省厅及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做好配合部调研工作。
24 创新农村土地增值收入分配研究 调控处、财务处 省厅及部分国土资源部门 形成调研成果工作报告。
25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资源集聚效应调研 调控处、耕保处 省厅及部分国土资源部门 形成调研成果工作报告。
26 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核心指标体系  调控处、信息中心  省厅及部分国土资源部门 形成调研成果工作报告。
27 信息化建设 启动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地籍处、信息中心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启动监管平台建设。
28 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 资源处 省地质资料馆、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做好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和应用。
29 “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应用建设 执法局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推广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
30 设计“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系统 调控处、信息中心 厅相关处室及各市、
县国土资源局
实现全省土地管理信息网上监管查询。
31 策应工作 宣传培训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宣传 办公室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制定“双保工程”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双保工程”在线访谈活动;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
32 组织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培训 规划处、耕保处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参加部举办的针对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贯彻国发[2010]47号文件,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培训班。
33 总结评估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评估和总结 双保办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厅双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月底形成半年评估报告、组织汇报会,进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2011年年底完成全年工作总结。
34 成效显著地区评选 双保办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厅双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部推选标准,做好成效显著单位推选工作。评选省双保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