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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12
发布时间:2011-09-15 00:09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第12期)

  

  无锡市局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

  日前,无锡市局实施三项举措,切实保障安居房工程规范顺利完成。一是与发改、统计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该制度将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列入统计范围。二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责任制。明确市区两级分工,统一办理部门,实行区域管理。做到主动与城发集团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处理报批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三是强化用地报批各个环节的考核。保障性住房报批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局作风效能考核范围,实行网络平台电子监察,逾期未完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张丹萍)

  

  镇江市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保发展保红线工作

  近日,镇江市局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国土资源系统的士气,是国土资源部门抓好工作最好契机。结合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的工作实践,局领导强调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保清廉;坚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镇江市局办公室)

  

  靖江市局积极推进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靖江市局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加强土地管理认识,加大土地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公众平台上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巡查人数、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记录等基本要求,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苗头。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监控点,使接待、交办、查办、督办、回访、反馈等各个环节能及时落实到位。(靖江市局办公室)

  

  溧阳市局扎实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工作

  溧阳市局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耕地保护三级联保共同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加强国土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形成“联查”、“联处”机制。(溧阳市局办公室)

  

  海门市局从严监管落实“双保工程”

  海门市局采取从严监管措施,落实“双保工程”。一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89万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二是全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有序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加强巡查跟踪,督促情况反馈,落实报告制度,实行执法监察巡查月计划和周报告制度。四是从严抓紧涉地信访维。认真排查涉地信访,落实化解责任,采取稳控措施。(陈忠浩)

 

泰兴市局“三加强”力推“双保工程”

  泰兴市局以盘存量、促集约为切入点,以抓整改、促规范为支撑点,全力推进“双保”行动,努力破解“两难”局面。一是加强存量盘活。认真落实“一降一不许两必须”措施,提高集约用地率,即:厂区绿化率要降;厂区不许建设办公楼和宿舍;园区必须建设一定数量标准厂房,必须建设一幢写字楼用于企业集中办公。二是加强创建活动。坚持清前与堵后并举,全面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年内建成“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加强土地执法。扎实开展“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制度,确保实现“双零”目标。(蒋俊 张伟)

  

  张家港市局“三严格”强化土地集约利用

  一是严格筛选项目。按照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类产业分类,作为土地供应的依据。二是严格控制批地。结合市产业特点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业用地准许门槛,对新建工业项目实行亩均投资和注册资本双控原则。三是严格监控供地。对可以利用多层厂房的新建工业项目,应建造2层以上多层厂房,对无承载、高度等特殊要求的厂房,层数应达到4层以上,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40%。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其实际到帐资金、产出效益和建设进度分期供地。(王延强)

  

  姜堰市局在“双保工程”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姜堰市局在实施“双保工程”中,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加大低效闲置处置力度。今年来,共盘活闲置土地12宗,面积270亩。二是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奖励力度。依照《姜堰市新办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奖励办法》,对近年来符合奖励要求的用地单位进行了奖励兑现。三是加大项目规划力度。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建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作用,缓解年度计划指标紧张的压力。四是强化批后监管力度。对用地项目实施逐一跟踪,确保投资额、投资强度、供地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违法用地规模五项硬指标达标。(姜堰市局)

  

  灌南县学习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管好用好土地

  日前,灌南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和国土、住建、农委等十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胡锦涛“8・23”讲话。强调要把讲话精神落实到土地管理中。一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违法用地,违法批地等土地违法行为要严查深挖,如实上报。二要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解剖,从严从快,处理到位,整改到位。三要公开承诺,加压奋进。14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公开承诺凡在本辖区内年内出现土地违法行为的,一律请求组织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要根据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当前和今后土地管理工作计划,用“问责制” 来保证“双保” 等各工作向纵深发展。(王传元 封士建)

  

  镇江市局京口分局把学习胡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到“双保工程”中

  近日,镇江市局京口分局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8月23日重要讲话,对“双保工程”作了进一步强调。在构建土地管理新格局的过程中,在打造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前提下,深入抓好土地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高度重视土地行政管理能力的建设,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分局必须将能力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积极主动服务,不断提高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近期要集中精力搞好“双保工程”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以认真精神抓好各项检查落实到位。(镇江市局京口分局)

  

  东海县局学习胡总书记讲话扎实做好“双保”工作

  东海县局采取三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8・23”讲话,扎实开展“双保工程”。一是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重点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土地执法,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梳理,着力破解发展中的“两难”问题。三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支持和理解,不断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刘正宇 陈路)

  

  洪泽县局深入推进“双保工程”

  洪泽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保发展与守红线、促增长与调结构、优服务与严监管有机结合,准确研判形势,创新机制保障发展,坚定不移地助推“双保工程”行动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规划与计划相结合的调控政策,严格依法用地促科学发展。二是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化用地结构促发展。三是深挖土地潜力,节约集约促发展。四是完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联合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建设、规划等部门共同执法,强化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功能。(赵可兵  杜守华)

  

  灌云县局强化工作力度落实“双保”工作

  灌云县局创新思路,认真落实“双保”工作。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责任。明确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并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乡镇辖区内年度耕地保护落实到位。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查和盘活利用,引导少占耕地。着重抓好合并乡镇原驻地、未利用厂房、空心村庄改造,加快推进低效建设用地的盘活开发,引导少占耕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有效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三是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责任、规范制度、强化监督,真正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确保全县连续两年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陈阳)

  

阜宁县局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近来,阜宁县局通过认真学习胡总书记“8.23”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一是构筑上下一体网络体系,提高执法者综合素质。做到执法人员到位、责能到位、装备到位。二是建立耕地保护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备案上报制、集体会审制、案件移送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形成一套耕地保护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巡查时间到位、区域到位、责任到位,将违法行为消失在萌芽状态。(魏再军  周怀)

  

  沛县局打造服务品牌提高“双保”能力

  沛县局以开展“优质服务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双保”能力。一是进一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实现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办事时限、工作流程、办事结果全部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的各项具体措施,公开服务热线电话、举报信箱,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发表服务承诺。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群众代表等10名,为国土资源管理行风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郝瑾)

  

  简讯:

  高邮市强化“双保”责任。明确规定对“双保”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影响全市工作进展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必须进行约谈。有力地确保了“双保”工作全面、健康、有序推进。(姜兴盛)

  常熟市局增强“双保”服务质量。在服务窗口发放服务征求意见卡,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服务水平。(常熟市局办公室)

  金坛市局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通过抓整治,守红线,积极开展土地整治,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市与镇、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王舒 吴建辉)

  扬中市局加强土地执法工作。建立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促进全市“双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扬中市局办公室)

  南通市局港闸分局提高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培训班、咨询台、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港闸分局办公室)

  高淳县局加强土地巡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村、组土地监管网络的作用,定期组织土地执法巡查,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高淳县局办公室)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