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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7
发布时间:2011-06-02 00:06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第7期)

   

  

  宿迁市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

  宿迁市政府采取四项措施抓好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法院、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地税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二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曝光力度,积极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法院、监察、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决策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各监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开发企业的共同监管。四是加强督查。在集中治理期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陈 娟)

  

  徐州市局加大土地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

  徐州市局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积极加大土地调控力度,有效缓解房地产用地的供需矛盾。一是以优化供地结构为基点,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注重加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总量。二是以提高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研发了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软件,加强对供地跟踪管理。三是以严格公开出让制度为主线,规范土地市场运作。杜绝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形。四是以稳定土地出让价格为目标,加强地价动态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对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地块做好事前评估,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魏冠鑫)

  

  靖江市委市政府专题部署“双保”、“双创”工作

  靖江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2011年度国土资源暨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在“十二五”启动之年,靖江要实现既定发展目标,就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一是要树立“三种理念”,即依法规范、节约集约和改革创新的理念;二是要理清“两个关系”,即服务发展与严格监管、依法行政与维稳维权的关系;三是要做好“三篇文章”,即保障发展、增减挂钩和节约集约这三篇文章;四是要落实“三方责任”,即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国土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靖江市局办公室)

  

  仪征市局四项举措有力推进“双保工程”

  仪征市局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持续推进。一是保重点。按照“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原则,重点保障新兴产业项目及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挖存量。在清理存量闲置土地基础上,积极通过重新挂牌出让等方式,逐宗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三是抓复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把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土地复垦指标作为硬要求来完成。四是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邹峰  唐小军)

  

  苏州市局高新区分局积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苏州市局高新区分局积极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召开专题业务会、收看视频会和工作培训会等形式,研究、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加强与市局的沟通汇报,主动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界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协调,提高数据准确率。各处室、支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核对各卫片图斑监测点的征、供地批文、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材料,做到详细核查、准确填报。四是加强核查,提高整改力度。对每个卫片图斑监测点,做到定点、定位、定资料,同时积极跟踪协调,落实整改措施。(高新区分局)

  

  大丰市局采取“三控三保”促“双保”

  大丰市局以“三控三保”促进“双保”行动。“三控”即控指标、控进度、控总量。控指标,就是控制计划指标使用及控制规划设计要点指标;控进度,对已批建设用地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开发进度;控总量,适量控制土地开发,设置投资强度门槛,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三保”即保民生、保服务、保发展。保民生,着重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关注被征地农户;保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批前早介入,批中强服务,批后重监管;保发展,全力保护国土资源与保障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黄卫锋 钱红俊)

  

  常熟市局多措并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常熟市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结合“4.22地球日”等主题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二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定面积、定位置、定地类、定质量、定保护标志、定保护责任人、定保护措施”的七定要求,市、镇、村三级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三是做好基本农田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基本农田图表册等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陶花)

  

  姜堰市局建立健全“双保”行动机制

  姜堰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双保”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将“双保”与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考核耕地保护、项目用地服务、土地挖潜、违法用地查处等方面的情况,推动镇(区)提高科学管理土地资源的能力。二是健全项目用地服务机制。以保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为重点,成立由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参与的服务工作小组,从项目立项、征地、建设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巡查、违法用地报告、违法用地联合查处等机制,确保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的要求落到实处。(付会生  朱华宏)

  

  东台市局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双保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进一步提高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新增耕地以奖代补的标准,确保全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在去年基础上翻一番,积极做好我市国家级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强势推进精细执法。研究编印了《东台市土地执法巡查人员工作手册》,对巡查工作内容、要求进一步细化,要求巡查人员带图巡查、以图核对。三是积极实施城乡挂钩。将全年拆旧复垦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区,努力扩大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范围,在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纳入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将省属农场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王海洋)

  

  高邮市局四到位开展“双保”工作

  一是情况了解到位。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基层,围绕保护耕地资源、服务经济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走访座谈,撰写调研报告,提出解决办法,当好参谋助手。二是主动服务到位。成立了重点项目用地服务领导小组,跟踪服务重点项目,主动与乡镇、部门联系,做好咨询、选址、预审等工作。三是耕地保护到位。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定期进行考核,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严格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强化项目竣工验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执法监察到位。以卫片执法检查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村级信息员的一线作用,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遏制非法占地情况的发生。(姜兴盛)

  

  海门市创新建设用地纠纷调处工作

  为实现社会调解资源与建设用地纠纷专业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势互补,海门市专门下发《关于建立海门市建设用地纠纷调处工作站的实施意见》。一是挂牌成立组织机构。在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成立海门市建设用地纠纷调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建设用地纠纷调处工作站;各乡镇(园区)统一建立海门市建设用地纠纷调处工作站(乡镇名称)分站。二是规范运作工作流程。调处工作站对受理的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层分类调解”的原则,运用直接受理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纠纷接待受理、分流指派、纠纷回访等规范化程序。三是健全调处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岗位责任制、纠纷排查预警制、移交督办制、办结回访制和台帐资料归档制等五项基本工作规章制度。(陈忠浩)

  

  丰县局多措并举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丰县局在年度用地计划未下达之前,早谋划,早准备,多措并举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一是年度建设用地计划预分配。及时与发改委、开发区、规划等部门对接、协调,结合全县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提前做好用地报件,待计划指标下达后及时上报审批。二是规范遗留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充分运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开发区和各镇遗留建设用地上报省厅审批。三是积极争取点供和单独选址计划。与发改、环保、工商等部门梳理排定符合点供和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及时做好立项、环评、工商注册等前置工作,积极争取用地计划。(丁继强)

  

  滨海县局征集“金点子”促“双保”工作

  滨海县局为全面落实“双保工程”2011行动,特别设立局长信箱征集“金点子”。“金点子”可以是一句话、一条建议、一篇论文、一个方案、一个规划或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活动开始近二十天已收到干部职工来信96封,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00多条,内容包括保发展、保红线、保队伍三个方面,主要涉及城乡挂钩、节地示范、耕地建设性保护、监测预警和问责等,其中21个合理化建设已被采纳。该局还规定,对被县、市局、省厅或被当地党委、政府采用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累计计分,对评出的“金点子”给予表彰和奖励。(汪洋 王素东 冯长永)

  

  灌云县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

  灌云县局在加强批后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规范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后用地验收工作。一是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对近年来末经用地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二对被检查的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等与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划拨决定书等不符的,函告同级规划建设部门,并责令限期改正。三是改进项目管理模式,针对单位与企业不按规定用地的行为,将限制参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同时建立信息抄告和重点管理“黑名单”制度。四是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书,督促项目单位进行土地登记。五是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阶段管理为过程管理。(陈阳)

  

  扬州市局维扬分局推行“三化”服务发展模式

  扬州市局维扬分局在扎实推进“双保工程”中,注重思想观念的更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探索推行“三化”服务发展新模式。一是服务事项项目化。对有效用地需求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个事项搭建一个班子、明确一名牵头领导、落实一个具体承办人。二是服务流程便捷化。以依法规范为准则,以基层满意为目标,大力推行材料提交一次性、收费标准一本清、办理流程一站式、服务衔接一条龙,变常规的串联式办理为并联式推进。三是服务模式品牌化。创设载体、拓展形式,找准品牌打造的切入点、打牢助推发展的立足点,积极组织红旗科室、服务标兵争创活动。(陈荣)

  

  简讯

  南通市局港闸分局“三在”要求推进“双保工程”  南通市局港闸分局在“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中突出 “三在”。即“在岗、在行、在状态”,围绕“三在”目标,积极打造学习型团队,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倾力打造国土服务品牌。(周春辉)

  阜宁县强化“双保”职责。县住建、国土、发改、经信、商务、财政、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业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全力、全方位推进保发展保红线工作落实。(周怀)

  东海县局严格坚守耕地红线。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东海县局)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