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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4
发布时间:2011-04-14 00: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特刊第4期)

  第12期(总第763期)

   

  

  镇江市局加大“惠民生、保发展”工作力度

  镇江市局在保发展过程中加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住宅用地需求的保障力度。一是在用地指标的分配上优先安排民生类住房用地指标,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0%。二是在用地手续的办理上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报、审、批、供,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下组织报件、对上沟通协调用地报批相关事宜,对办理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反馈,尽最大努力提高供地效率。三是在监督管理上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全程跟踪。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确保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提高建设标准,不增加套型面积。(镇江市局)

  

  连云港市局三措施认真开展“双保”工作

  一是及时搞好汇报。部、省“双保工程”部署会后,市局和各县(区)局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了汇报,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二是迅速传达贯彻。近日,市局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总结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执法监管。针对土地、矿产实施日常监管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双保工程”,切实加大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12336”举报电话的开通和运行工作,坚决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周和荣)

  

  金坛市局四举措扎实推进“双保工程”

  金坛市局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双保工程”。一是编制耕地保护社会网络。市、镇、村三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大力促进农民耕地保护协会与大学生村官的对接合作;健全完善社会化的共同责任机制。二是积极实施节约优先战略。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充分利用工业用地绩效评价成果,在全市开展“节约集约利用模范镇”评选活动。三是规范推进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万顷良田二期工程建设;认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工作;全面推进基本农田三期建设。四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孙云清 耿国平 吴建辉)

  

  姜堰市局着力推进“双保工程”工作力度

  姜堰市局结合本地实际,从四方面推进“双保工程”。一是从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方面。通过调研、会商、座谈等形式,对今年重点用地项目、十大为民工程的用地需求进行全面摸底,有重点地安排好年度用地计划。二是从加大耕地保护工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组四级耕地保护体系,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三是从提高土地利用率方面。通过“事前联审、事中联办、事后联督”的办法,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有限的土地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四是从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姜堰市土地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保证金》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人员的处置力度,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付会生  朱华宏)

  

  海门市适时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海门市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工作中,紧扣“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行动主题,率先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政府专门印发《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海政发〔2011〕10号),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此次调整主要涉及部分地类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海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征地补偿标准,确保惠权于民、惠利于民,有效维护广大被征地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陈忠浩)

  

  常熟市局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力度

  常熟市局坚持把贯彻“双保”工程要求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力度。一是科学预测房地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二是优先安排和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基础上,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单位抓紧完成用地审批的有关手续,确保全市安排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在第一时间获得批准。三是加强对保障性住宅用地的跟踪服务和全程监管,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农转用报批、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复核验收等环节的全程跟踪管理。及时主动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用地审批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动工建设。(陶花)

  

  新沂市局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双保”工作

  新沂市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双保工程”落实到位。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和保障房的用地指标需求,积极向当年动工项目用地倾斜。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准供地。二是加强土地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推广“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核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总量不减少。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将分散零碎的农田建设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孙百歌李全宝)

  

  东海县局采取三措施扎实开展“双保工程”

  东海县局采取三措施认真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在全县形成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二是加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按季度执法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地区通报、约谈。加大对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力度,切实保护耕地。三是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行政资源和预防责任作用,协助配合国土部门高频度实施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努力实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解决”工作要求,真正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东海县局)

  

  盱眙县出台意见力促节约集约用地

  为全力保障科学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盱眙县专门出台节约集约用地意见,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一是合理安排计划,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用地,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实行分期分批供地。二是充分利用存量,分类保障工业用地。坚持优先置换闲置企业或利用空闲土地原则,一般不予安排新占土地。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依法保障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禁止项目坚决不供地,限制项目依法供地,经营性用地必须净地出让。四是加强跟踪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控制指标;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严巍  金永俊)

  

  灌云县“五项措施”抓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灌云县在实施“双保工程”中,采取五项举措施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投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禁止发生农民被“上楼”的现象。三是大力推进设施农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利用土地制度,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搞永久性建设。四是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新增耕地指标纳入了所在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严格保护群众利益,健全土地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要求。(陈阳)

  

  阜宁县局把“双保工程”落实在行动上

  今年以来,阜宁县局坚持把“双保工程”落实在行动上。一是结合全县“双保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对修编后的工作进行回头看。二是总结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验教训,抽调业务精干力量,实行回头作业制,重新摸清家底。三是组织全县6个国土分局深入辖区21个镇(园区)帮助指导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经济作物药材、蔬菜大棚等30万亩。四是组织全系统人员对废弃学校、旧厂房、砖瓦窑和搬迁的居民点及闲置两年以上征而未用的土地进行清查登记,整合利用,提高利用率,为保发展、保红线奠定了坚实基础。(周怀)

  

  沛县局三举措有效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一是违法行为早制止。在掌握违法用地信息或发现违法用地苗头后,在第一时间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告知责任单位或当事人,责令自行纠正违法用地行为。二是强化协调硬制止。面对违法单位或当事人仍然抱有侥幸心理,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动”的情况,积极与镇政府、村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停止违法用地行为的工作。三是联动执法强制止。针对部分违法违规用地单位或当事人与土地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的行为,实行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查处,公开曝光。(郝瑾)

  

  南通市局港闸分局“三结合”整治违法用地

  一是查处与监管相结合。对卫片图斑涉及到的违法用地,限期拆除复耕。要求各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土地巡查和报告机制,对辖区内的重点地段实行定期巡查,及时报告,快速处置。二是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正确处理整治活动中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建筑。三是拆违任务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凡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办的整治任务,给予奖励,对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将拆违完成情况纳入2011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实现市政府提出的“零约谈、零问责、零扣减”的目标。(港闸区分局)

  

  镇江市局京口分局扎实整治违规违法用地

  一是把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事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每一起违规用地都要认真分析,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及措施;同时,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监察、规划、耕保、用地等主要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确保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在整改工作实行过程中,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整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与奖金挂钩,实行评先一票否决。(京口分局)

  

  简讯

  靖江市局全面落实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机制。靖江市局在开展“双保工程”中,不断完善土地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涉土信访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实现“双零”目标。(靖江市局办公室)

  扬中市局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该局通过复垦废弃地,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或建设用地面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扬中市局)

  句容市局建立联合巡查和执法制度。句容市局在保发展保红线行动中,主动联合乡镇、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联合巡查,对经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置一起。(句容市局)

  高淳县局建立完善土地执法巡查制度。该县局在保发展保红线行动中,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为抓手,全面推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高淳县局)

  东海县局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为做好“双保”工作,东海县局配合各个乡镇各村委会和各级有关执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非法建房加大排查,由国土、规划、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多次拆除非法建筑,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东海县局)

  镇江市局新区分局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新区分局在开展“双保工程”中,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扭转粗放用地模式;积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巡查,坚决杜绝新的违法用地发生。(镇江新区分局)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