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44期) 第112期(总第646期) 无锡市开展“双保行动”彰显五大成效 今年以来,无锡市以“保增长、保红线”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今年全市共建多层、小高层、高层农民拆迁安置房600万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480万平方米,节约土地12900亩。二是存量用地得到有效盘活。通过强力征收、强势分割、强制收回等手段,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020亩。三是用地审批服务优质高效。优化审批程序,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建立重点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申报手续由38天缩短至18天。四是“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全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3.95亿元,完成土地整理5.28万亩,拆迁自然村庄21个,安置农户574户。江阴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成绩突出,年底该项工程基本完成,实现新增耕地1576.57亩。五是大规模土地整理成效明显。今年全市实际完成土地整理总面积8.07万亩。(张丹萍) 海门市局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 为盘活土地资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海门市局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一是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核,查看抵押人《申请表》、《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是否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一致。二是加强对土地权属状况审核,仔细查阅土地登记资料,查看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已被查封扣押,是否已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一律停止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三是加强对地价和抵押金额情况审核,主要看该地价是否与本地地价水平相当,抵押率是否符合当地金融部门规定。四是依据“国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比例达不到35%及闲置3年的商品房不得抵押。五是实地查核土地证书上所标注的宗地位置、土地用途、界址等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属闲置土地,抵押地块上是否有无其他抵押用房。(江建华) 东海县局通过“双保行动”提升地籍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东海县局通过扎实开展“双保行动”较好地提升了地籍管理水平。一是实行土地登记“一站式”服务。全县设立22个服务窗口,实行同一窗口受理,同一窗口办结,实现当地居民就地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二是实行“阳光”行政。县局在门户网站、各服务窗口实行公开办事程序、依据、结果和收费标准,承诺办事时限。三是突出抓重点热点工作。针对今年抵押土地登记增多现象,县局与金融机构及时沟通,防范风险的同时,尽可能的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从实从严抓好农村土地资源二次调查工作,此项工作图斑核查已得到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认可。四是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办事质量等要求对违反内部规定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效能责任,实行绩效挂钩、奖惩分明,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兑现。对过错责任实行经办人员终身追究责任制度。(刘正宇 张国建) 阜宁县局“三措并举”促进经济发展 阜宁县局采取三项措施,促进经济发展。一是抓集聚。从节约土地、整合资源出发,突破行政区划和城乡界限,大力整合工业集中区。县政府规定凡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落户工业区,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向阜宁工业园集聚。二是保重点。为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紧紧围绕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有效组织项目整合。同时,组织全县6个基层国土所和11个科(室、站)人员对24个镇(区、园)的撤并学校、废弃倒闭工厂及整庄搬迁农民宅基地进行调查登记,共查出存量土地6238亩,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挂钩周转用地指标。三是强监管。从建设用地预审、供地、跟踪管理等环节,控制用地规模。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项目建设规划要求、投资强度和动工、竣工期限;项目供地后,各国土所跟踪检查,督查项目单位早开工、早达效。(刘月仲周怀) 灌南县局采取“四查”验收“双保”成果 为了更好地总结巩固“双保行动”成果,近日,灌南县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通过“四查”对局机关和14个乡镇所“双保”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一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率有无达标。按比例任意抽查基本农田片块,对照台账,核实面积;普查重点区域或群众有反映的地块,走访村民,对照年初签订的《国土管理工作责任状》和《“双保”工作责任书》,看耕地保护率是否达到标准。二查违法用地现象有无明显减少。查平时县乡(镇)执法巡查记录和信访登记,看发现、制止、处理违法用地情况;查年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违法用地现象是否逐年减少。三查对扩内需保增长等用地服务质量有无显著提高。查看对扩内需等重点项目用地的服务是否规范、快捷、周到等。四查新的一年有无完整的“双保”工作计划。看工作组织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制度措施是否得力等。(王传元 封士建) 盱眙县开展“双保行动”呈现“四个有效” 今年以来,盱眙县扎实开展“双保行动”,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一是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今年,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全县依法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有序的土地管理秩序基本形成。二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片486块,设立三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实现了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三是农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修订完善《盱眙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所有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国土管理服务得到有效改善。强化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便民、利民;加大土地监察、用地管理、地籍管理的相互配合和监督力度;全面实施非农建设用地许可证挂牌施工制度,国土管理工作明显改善。(金永俊) 赣榆县建立健全“双保”长效机制 赣榆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双保”成果。 一是严把供地闸门,推进节约用地。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及限制或禁止供地项目的用地监管。凡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节约集约用地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报批。二是严查违法用地,加大整改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用地秩序;对各镇违法用地整改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启动干部问责程序。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县、镇、村层层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存在乱占滥用耕地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健全监察网络,规范用地秩序。进一步完善县、镇、村组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网络,完善预防、发现、报告、查处等机制,进一步扩大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范围。(姜先晓 陈会改) 姜堰市“四措施”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姜堰市采取“四措施”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一是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严格按年度用地计划供地,新办工业项目年度用地计划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新办项目必须落户姜堰经济开发区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集中区。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定额管理。凡总投资额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一律进入标准厂房。凡外资项目注册资本每亩20万美元以上或民资项目投资强度每亩16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每亩不得低于40万元的新办项目,按定额供地。三是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公示制度。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公示批准用地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否则按违法用地查处。四是建立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发改、规划、监察、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用地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对未按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筑系数利用土地的,限期整改或依法采取处置措施。(付会生 张雨宏 朱华宏) 灌云县局开展“双保行动”强化服务质量 灌云县局在实施“双保行动”中,对保增长、保民生的一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通过事前函告、电话预约等形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等候服务为上门服务、科室服务为“窗口”服务,切实抓好通榆运河、疏港航道、242省道、226省道等中央、省级项目的用地预审、报批、征地等工作,同时做好新城区、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以及工业等61个县内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用地审批、报批工作,确保了项目用地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实施用地。近日,在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开展的由全县19个乡镇和70多个县内外投资企业参与的公开测评活动中,灌云县局高票当选为“最佳服务单位”,19个基层国土所在当地人大代表评议中全部获得“人民满意单位”称号。(牛祥林 吴士礼) 新沂市强化“三个责任”坚守耕地红线 新沂市认真落实“三个责任”,坚守112万亩耕地红线。一是政府管理责任。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定耕地保护责任书。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变化、基本农田面积变化、补充耕地计划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等内容进行考核。二是部门管理责任。主管部门按照“图上有标识、地上有标志、责任有文件、面上有示范”的要求,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田块,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三是共同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国土资源管理责任,改“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实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镇村主要负责人在提拔任用时,要征求国土部门的意见,考察在任期间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凡耕地保护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孙百歌桑艳梅) 高淳县四项措施促进增减挂钩工作 高淳县近日出台《高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一是强化部门责任。明确各镇政府是挂钩工作实施主体,负责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评估、审计和资金拨付。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挂钩项目资金实行包干使用、专款专用,县财政先拨付20%启动资金,待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通过验收的,奖励项目总资金的5%或挂钩用地指标的30%;拆迁、复垦经费自行解决的,挂钩指标全部奖励给该镇。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的,停止对该镇进行供地;对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高淳县局) 扬州市广陵区四措施确保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达100% 为确保辖区内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达100%,扬州市广陵区近日落实四项举措,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是改进土地执法监察手段,建立完善区、乡镇(街办)、村(社区)、组四级监察网络,将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明确土地资源管理责任制,对土地执法区域进行责任到人,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三是实行违法用地预警制度,对违法用地情节严重,制止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四是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绪王玮、吕德发) 铜山县实行违法用地整改动态考核 为了督促各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铜山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各镇违法用地整改实行动态考核。根据国家三部委15号令、市委、市政府(2008)4号文件的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对违法用地整改要求,结合全县各镇及开发区的整改实际情况,为了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实现“零问责”的目标,采取动态考核,得分上不封顶,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整改到位的情况据实考核,并按得分高低排名上报市政府进行问责。(铜山县局)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