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41期) 第106期(总第640期) 泰州市市长姚建华强调 年底前必须无条件完成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任务 近日,泰州市政府召开全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建华与各市(区)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签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责任书》,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对需要组织拆除的违法用地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拆除退耕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整改任务。姚建华强调,各地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集中精力,迎难而上,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坚决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各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坚定查处整改的决心。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保护耕地红线的第一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和督查力度。要坚持“早发现、早处理”的处置原则,有效遏制继续新发生土地违法行为。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有效推进。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完善早发现、早处理的联动机制,继续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区)”活动,努力形成依法用地、依法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环境。(王伟) 镇江市认真落实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推进会议精神 镇江市结合贯彻落实全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推进会议精神,于12月5日,由市政府领导约谈重点辖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地狠抓整改落实,加大报批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加大拆除复垦力度。要加大拆除力度,动真碰硬,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对拟保留的违法违规项目用地,一定要加快报批进度,尽快完善供地手续,已批准征转用的应尽快供地;要切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用地责任人,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真正达到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一定要打赢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攻坚战,确保大规模拆除到位,把违法用地控制在15%以内,整改到位率达到85%。(镇江市局) 盐城市局在“双保行动”中构建土地三联执法机制 盐城市局在“双保行动”中,积极构建三联执法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规划、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筑国土资源工作共同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国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等部门配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职责。二是建立联动执法制度。市局与市中院协调出台了非诉行政行为先予执行的办法,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住的,国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实行先予执行。为有效解决“制止难”的问题,市局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行联合执法,有力地增强了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制止、查处能力。三是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市局主动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系,对涉及政府和领导干部违法用地的案件,邀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帮助支持,起到很好的效果。(中俊德宝) 海门市“四到位”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 海门市采取“四到位”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一是处罚执行到位。对正在开工建设的下达停工通知和整改意见。加强与法院、公安、发改委、建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集中力量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二是拆除复耕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一律予以拆除。对已开挖路基长760米、宽24米、面积27.3亩的秀山路东延段道路已恢复原状。三是责任追究到位。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导致违法用地的责任人,向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发出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四是完善手续到位。对符合产业政策需要完善手续的5宗用地全部完善了手续。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成果,逐宗分析排查,明确处置意见。日前,该市在“十日清查”行动中清查出来的违法用地项目有90%消除了违法用地状态。(陈敏捷) 新沂市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一”工程显实效 新沂市推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一”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新沂市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完善一项制度。完善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市、镇、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二是牢记一张图纸。管护责任人要熟记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做到办事看图、巡查带图、执法依图。三是设立一块牌子。对全市树立的1800块基本农田保护牌,重新明确保护块编号、面积、责任人、“五不准”等。四是建立一套台帐。基层所建立基本农田管理和巡查台帐,坚持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五是健全一个网络。成立市、镇、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孙百歌孙雷) 姜堰市局开展“双保行动”实现“三个强化” 今年以来,姜堰局开展“双保行动”,实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了发展空间。科学修编了第二轮土地规划,将全市规划产业聚集区划分为“一区二园”,使企业更趋向集中,保证了2020年前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二是强化了服务效率。今年共挂牌出让工业项目用地40宗,成交面积850.37亩,及时保证了项目建设土地之需。对企业申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项目实行随到随办制度,共办理抵押登记2029宗,抵押金额22.2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平稳发展。三是强化了土地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土地违法约谈制、土地行政执法共同责任追究制等,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近期的国土资源工作专题汇报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双保行动”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付会生朱华宏) 连云港市局海州分局通过“三抓”确保“双保”成果转化 连云港市局海州分局通过“三抓”确保“双保”成果转化。一是抓认识。近日,海州分局召开了由局机关业务股室及基层各国土所长参加的“双保行动”成果转化讨论会。大家认为,保增长保红线,作为一项活动它有时间性,但要真正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的目标,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二是抓措施。为了保证“双保”工作落实到位,分局明确了相应的措施:与用地报批挂钩,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土地上市等各类土地使用;与三个文明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三是抓重点。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动真碰硬;消除侥幸心理、观望心理、拖延心理和抵触心理,克服困难,一抓到底;该拆除的必须迅速拆除,所有整改工作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张海方卢萍) 盱眙县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盱眙县自2007年被省厅列入城乡挂钩试点县以来,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09年度城乡挂钩土地复垦13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有效地缓解了用地供需矛盾。一是认真开展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采取地毯式、全方位、全覆盖的方法,查清土地复垦潜力。二是精心编制规划方案,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方案合理、可行、操作性强。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编制规划方案,不断做好规划文本和入库材料修改完善。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按时完成通过验收。督促项目所在地政府妥善处理好城乡挂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被拆迁农民足额补偿并妥善安置,切实提高被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王尚波金永俊) 东海县局“三项措施”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东海县局坚持以事前预防为主、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为辅的方针,加大监管力度,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是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东海县局利用每年“6・25”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机会,通过标语、横幅、电视字幕等各种媒介,对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制定监管措施。县局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批准书约定条件规定进行有效的批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对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控;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凡经审批的建设用地,批而不用、圈而未用,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两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东海县局) 太仓市局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服务 太仓市局为重点项目着力提供主动、快速、优质用地服务,助推企业发展。一是提供主动服务。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送政策、送信心、送服务、送温暖”活动,选派15名中层以上干部结对挂钩15家企业,及时把国土资源服务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传达到企业,及时把企业遇到的困难向有关部门反映。二是提供快速服务。建立“土地抵押登记快速通道”,将土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到3天。今年以来,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抵押登记1258宗,抵押金额111.4亿元,有效促进了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加快发展。三是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快速高效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和项目供地,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收益”。对重大项目实行上门、跟踪服务和全程服务,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蔡卫军) 灌云县局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提高巡查质量 灌云县局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执法监察车在执行土地巡回检查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巡查质量,一次性投入近5万元,为局执法监察大队的执法监察车和1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执法监察专用车全部安装上gps卫星定位系统。在局机关专门设立了监控室,由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16辆执法监察车辆巡回检查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督察监察车辆在各片区巡回检查情况,一旦发现有执法监察车辆未在规定巡查片区执行巡查任务或巡查不到边、不到位的,及时向监察车辆所属单位下发督察通报,提出整改意见。自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以来,先后有两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因违反执法监察车辆使用规定被通报批评,其中1个基层所的车辆还被停用1个月。(牛祥林吴士礼) 阜宁县局“五落实”认真抓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 今年来,阜宁县局通过“五个落实”,认真抓好土地动态联合巡查制度落实。一是人员落实。土地动态联合巡查由国土局、辖区乡镇、行政村、村组四方面人员组成;二是时间落实。确定每周星期一、星期六为固定巡查日;三是方法落实。主要采取“撒网式”全面检查的方法,彻底改变以前动态巡查以查重点、查道路两旁建设用地为主的做法;四是要求落实。本着谁巡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巡查结束后,要求参加巡查人员登记签字,认真做好巡查记录;五是责任落实。巡查人员发现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要立即汇报。如果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制止、瞒报违法用地事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刘立成周怀) 扬中市局四项措施严防违法用地 扬中局出台四项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一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农村远程教育网、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二是从严用地监管。定期开展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建立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台账,严防改变用途、扩大用地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从快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实行分片包干,一旦发现土地违法情况,市区半小时内赶到现场,镇区1小时到场,在摸清事实、充分取证的基础上立即作出处理决定。四是建立健全市镇村组四级执法监察网络。目前全市共有92名专职土地执法监察人员,96名村级土地协管员,2318名土地监察员和信息员,40名共青团土地法律宣传和监督员。(祝启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