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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39
发布时间:2009-12-04 00:12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39期)

第102期(总第636期)

  

无锡市四大举措贯彻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会议精神

  无锡市采取四大举措贯彻落实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会议精神。一要加强巡查,摸清底数。各基层国土所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各分局要加强督查,切实摸清违法违规用地底数,分门别类归纳,将符合现行规划政策或列入扩内需范围需完善报批手续和不能完成报批手续的一一理清,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注重时效,及时报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必须立即停工,待手续完善后开工。三要协调力量,抓紧拆除。对于不符合规划政策,又没有列入扩内需项目的违法违规用地,抓紧进行拆除,必要时协调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四要强化责任。对没有规划立项的项目要主动通报规划部门,对没有手续动工的项目,及时制止、上报,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发现违法违规用地不作为的,要严肃追究土地执法人员失察失纠的责任。对于整改督查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办相关责任人。(张丹萍 周勇)

  

连云港市8个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通过省厅验收

  近日,由省整理中心带领的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验收组一行15人,对连云港市申报的赣榆县班庄镇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进行验收。该市申请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类型为国家投资(2个)、省投资重点(1个)、省投资耕地开垦费项目(5个),涉及赣榆(5个)、东海(2个)两县。建设总规模5999.15公顷,新增耕地563.89公顷,总投资10701万元。验收组通过逐一检查了解每个项目的内业资料、外业工程、新增耕地等,走访了项目区群众和质询等方式对8个项目进行了认真验收。经过验收组6天的检查考核,8个项目均顺利通过验收。(刘大宝)

  

海门市“三早”措施及时制止一宗道路交通违法用地

  海门市在严格保护耕地工作中,认真落实“片警式”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预警处置“三早”措施,及时制止秀山路东延段违法用地行为,已开工建设的长760米、宽24米、面积27.3亩的道路目前已全部复耕到位。一是早发现情况。秀山路东延是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横向主干道,全线总长2490米、宽40米、面积149.4亩。该道路交通工程在尚未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于8月初开工建设,市局在履行执法巡查职责中及时发现。二是早制止违法行为。市局主要领导与该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领导及时通报情况,立即依法向该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三是早查处整改。市局以全省组织开展的土地“十日清查”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和查处整改力度。该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全线停工,组织民工推平已经开挖的道路路基,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播种适宜季节生长的农作物麦子种子,复耕耕种工作全部到位。(屈宝田)

  

东海县开展“双保行动”强化三种意识

  东海县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普遍强化了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落到实处。中医院新建、职业中学扩建两项目100亩用地在年初首先通过报批,对县城及乡镇存量建设用地积极进行摸底和市场调研,征收储备258.6亩集体建设用地,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二是强化了保重点意识。东海县重点建设项目晶海洋半导体多晶硅属一亿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东海县局主动与用地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并取得省厅、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快速高效地完成了报批工作。三是强化了土地执法监管意识。建立健全了国土、监察、公检法、及相关部门的联全执法监管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建立健全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制度;坚持把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与干部的任免、考核、提拔和处分直接挂钩。(东海县局)

  

高淳县构筑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体系

  高淳县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全面构筑以党委政府为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公检法积极配合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体系。一是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与司法机关联动的土地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侦办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要求。各镇在发现或接到违法用地报告立即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县政府在接到违法用地报告10日内及时组织国土、建设、市容、公安等部门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加强公检法协助。公安机关3日内立案侦察国土部门移送的案件,对阻挠土地执法的当事人,按110接警、出警的规定赶赴现场从严处理;检察机关及时立案侦查违法用地涉嫌公务人员的贪污、渎职案件;法院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有效构筑起党委、政府、公检法多位一体的全方位执法监管体系。(高淳县局)

  

姜堰市纪检部门牵头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近期,姜堰市纪检部门依据刚出台的《姜堰市土地行政执法共同责任追究办法》,开展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一是市纪委书记对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5个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国土资源部门面对面通报了5个镇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条款,同时,以纪委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名义下达了《违法用地整改通知书》。二是市纪委牵头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整改督查组,对每宗违法用地进行跟踪督查。目前,已有13宗违法用地建筑自行拆除,拆除围墙近4000米,退出土地180亩。三是按照土地违法面积的大小、整改的力度,市纪委对涉及到的3名副镇级干部、12名镇中层干部进行了谈话,在对责任进行认真界定的基础上,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付会生 朱华宏)

  

扬中市局通过“双保行动”完善五项机制

  扬中市局通过开展“双保行动”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制,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国土所和机关科室,使各单位和全体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任务和目标。二是监督机制。把本部门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结时间等采取印发小册子、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三是考核机制。建立考核档案,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基层所和相关科室、部门进行严格的考核。四是激励机制。把考核总分与责任制奖励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与特别奖挂钩,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同志实行奖励,对工作平平,甚至出了问题的同志实行扣发奖金、诫勉谈话。五是培训机制。加强对全系统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推进改革创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祝启刚)

  

大丰市局“四到位”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大丰市局重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坚持做到“四到位”。一是宣传到位。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长期合作,宣传土地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为土地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巡查到位。落实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制,将辖区划分成四个片,每一片都落实人员,坚持定期巡查,重点地段局执法监察大队不定时进行机动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三是调查到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四是处理到位。对已生效的处理决定严格执行,对重大案件及时上交局党委,及时协调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黄卫锋 杨建霞)

  

高邮市开展专项清理宅基地活动

  高邮市在巩固“双保行动”成果中,决定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宅基地专项清理行动。一是调查摸底定方案。组织国土、公检法、纪检等相关部门认真摸清全市宅基地使用的现状和底数,拟定了《高邮市宅基地专项清理实施意见》。二是落实责任建机制。成立了由市政府一把手作组长的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落实各乡镇(园区)、部门的责任,实行层层包干,确保每户都有人负责。三是专题部署广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党员冬训班、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突出重点抓推进。将专项清理行动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明确有一户多宅和超占的党员干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带头自行拆除。此次专项清理行动预计于2010年4月底前结束,将拆除旧房1763户,复垦新增耕地近700亩。(姜兴盛)

  

靖江市局实行“三个一”加强窗口行政审批

  靖江市局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在配优配强窗口人员的同时,不断完善窗口行政审批。一是实行“一个窗口”服务。凡本级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审批,集中审批、集中收费,并赋予窗口承办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二是实行“一个领导分管”。窗口审批工作由局党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不按审批事项的类别由多名领导分管,确保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审批监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三是实行“一套制度保障”。建立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自实行“三个一”模式以来,国土窗口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今年办理土地证3500本,办理土地抵押登记980宗。收到锦旗和感谢信6次。连续三年被评为“红旗窗口”。(靖江市局办公室)

  

连云港市局连云分局三项举措巩固“双保行动”成果

  连云港市局连云分局采取三大举措巩固“双保行动”成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纪检、监察、规划、国土、建设和各乡(办事处、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双保行动”成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街道和村在违法用地管理中的责任,特别是把村干部作为违法用地巡查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区、乡(街道)、村三级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制度。制定国土资源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对乡、街道辖区内新发生违法用地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能及时处理的,分别对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连云分局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三项机制”

  一是健全“早发现”机制。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同时,充分发挥好土管员和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的“前哨”作用。二是健全“快制止”机制。建立区国土资源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各成员单位之间对违法案件通报、协同动作、快速制止的工作机制,确保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健全“速消除”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力度,责令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镇街、园区按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该镇街、园区一切用地手续的审批。(钱钧)

  

南通市局港闸分局进一步完善违法用地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省厅查处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南通市局港闸分局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完善违法用地报告制度。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月办公会、专题会议、全员培训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反复学习上级关于违法用地报告制度的要求,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村级监管员,对辖区土地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国土所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分局每月不少于2次。三是进一步明确报告责任。村级监管员在巡查中发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国土所发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书面向领导汇报;分局发现违法用地情况时,要及时督促拆除违法建筑,并定期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周春辉)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