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38期) 第100期(总第634期) 盐城市全力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盐城市认真贯彻全省整改推进会议精神,扎实开展2009年新发生新增建设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一是严格巡查。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建立执法监察信息员队伍,强化基层巡查责任,确保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守土失职,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不能及时发现违法用地的工作人员严肃实施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政策。对清查出的违法用地,特别是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工业项目,在处理事和处理人的基础上,积极帮助补办完善手续。目前,该市已经完善用地手续11宗、926亩。三是严肃整改。对无法整改到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移送的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该市共拆除7宗、31.03亩违法用地项目,建议行政处分2人。(中俊 德宝) 无锡市局建立三项机制突出违法用地源头治理 无锡市局在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同时,注重从源头治理入手,一是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跨部门协作机制。与市发改、建设、规划等三个部门联合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四个部门相关职能处室参加的联席会议。二是建立新发生新增建设违法用地会商协调制度。执法巡查部门发现违法用地行为或苗头,立即交规划、用地、行政服务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符的,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通报、约谈制度。定期对发生违法用地相对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由市局联合公安、监察等其他政府部门,约请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或当事人,进行提醒、警示,给予政策性宣传和辅导,要求当地党政领导和当事人依法自行整改、处理有关问题。通报、约谈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十日清查行动”中,该局会同市监察局约谈了1个区、4个镇(街道),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张丹萍) 常熟市认真贯彻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常熟市加大了查处整改力度,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一是由市长召集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园林、规划、环保等部门召开违法用地处置协调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商讨“十日清查”查处整改情况。二是全面叫停未经相关部门立项、未通过环评、未取得规划和用地许可证的所有基础设施和集居区建设项目,该停的项目坚决停。三是认真清理批而未用的土地,积极盘活、充分利用各类空闲地、政府储备地,利用相关政策,将现有集体存量土地解决新农村建设。四是对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未列入省级扩内需项目范围,也不属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违法用地,予以立即、坚决拆除。五是严格区分违法用地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依纪处理有关责任人。(陶花) 盱眙县“五到位”落实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会议精神 近日,为认真落实省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会议精神,盱眙县委、县政府要求必须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责任人查处到位。所有违法用地项目责任人由县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将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处理到位。二是罚款缴纳到位。各乡镇范围内违法用地的罚款由乡镇统一负责缴纳,开发区内的违法用地由管委会统一负责缴纳,并由县国土局开具罚没票据。三是建筑物拆除没收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案件,需没收地上建筑物的,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出相应接收证明。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并复垦复种。四是案件移送到位。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违法案件,由县国土局负责移交,法院要开出案件接收手续。五是土地补偿、拆迁安置要到位。所有用地项目,要按照省市规定,做到补偿安置两到位。(金永俊) 灌云县“双保”“双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灌云县以全面落实“双保行动”为切入点,以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为主抓手,在全力抓好保增长项目用地保障和用地服务的同时,通过采取最严密的防范措施和最严格的保护手段,使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和一般耕地保护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全县今年违法违规用地面积与新增用地面积的比率不足1.67%,与去年同比整整下降了12个百分点。该县今年的违法违规用地发案率和违法违规用地量之所以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年初以来扎实深入开展的“双保”和“双创”活动。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双保行动”,有效地增强了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双保”双赢意识;通过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争创活动,强化了各级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牛祥林 吴士礼) 姜堰市局三举措强化“双保”能力 为进一步巩固“双保行动”的成果,近期,姜堰市局采取三措施努力提升“双保”能力。一是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市局以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了一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保发展、保红线”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了妥善解决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矛盾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邀请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了16名随机抽取的项目服务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提升服务效能,征求到合理化建议26条;邀请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提升行风建设水平,采纳建议15条;邀请20名镇、村干部就如何保护耕地红线,请大家立足实际,谈如何谋求“双赢”。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如何进一步提升双保能力”专题大讨论。对照“双保”要求,认真回顾单位和个人在“双保行动”中的得与失,查找了7条普遍性问题,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付会生 朱华宏) 高邮市局三措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高邮市局采取三措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一是严控用地规模。对照《江苏省工业用地控制指标(2006年版)》和扬州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在项目预审、供地审核、批后监管等环节严格把关。二是盘活闲置土地。及时建立跟踪台账,出台激励政策,因地制宜、有针对性落实盘活利用措施。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置使用。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通过腾笼换鸟、延期开发、督促催办等办法,以用为先,灵活处置。三是合理集约用地。在每个乡镇园区集中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吸纳中小企业集中生产、集约用地、集聚发展。对投资规模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一律不再单独供地,而是通过租赁标准化厂房解决。近年来,共安排标准化厂房用地550亩,解决了近70个中小企业用地。(姜兴盛) 太仓市局“四个坚持”筑牢“双保”成效 太仓市局通过强化“四个坚持”,实现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围绕中心,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加强“点供”政策宣传,认真做好项目辅导和服务,共办理点供项目3个,争取“点供”指标574亩。二是坚持严格把关,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把源头审核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把批后监管关,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台账,强化跟踪管理;严把内涵挖潜关,大力盘活存量用地。三是坚持更高标准,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市、镇、村、组和村民五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四是坚持创新举措,着力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建立土地抵押登记快速通道,将土地抵押登记办结时间提效到3个工作日。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特事特办等措施,确保用地项目顺利进展。(蔡卫军) 赣榆县局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耕地红线 赣榆县局三措施保护耕地红线。一是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共盘活存量土地350余亩,已纳入储备用地;坚持所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二是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的实施既解决了土地后备资源的严重不足,保障了项目建设用地,又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以来,实施了18个补充耕地项目库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349.8亩,新增耕地1885.5亩。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控制多批少用、占而不用、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发生;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确保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条件要求使用土地,防止土地资源闲置;严厉查处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占地25起,拆除违章建房2100平方米。(姜先晓 陈会改) 盐城市局亭湖分局三项措施巩固“双保”成果 盐城市局亭湖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巩固“双保”成果。一是提速提效保增长。围绕冲刺四季度目标任务,衔接来年工作,加大加快对闲置旧房、闲置土地、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的力度和速度,以盘活存量和提高节约集约用地质量。提前做好农转用手续报批、规划调整以及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二是双管齐下守红线。一方面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列入今冬明春的规模土地整理项目全部进行施工。另一方面对各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把执行情况作为对各镇年终责任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执法防反弹。坚持区镇村三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化、常态化,将全区划分为一至三级巡查区,按镇划分责任区域,全面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张华) 连云港市局海州分局通过“会办制”提高“双保”能力 连云港市局海州分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分局及下属各所人员保发展保红线能力,经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分局全面实行疑难问题集体开会办理制度。会办时,由承办人逐件介绍相关情况,其他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根据充分讨论。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议题,形成会办意见上报分局;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指定具体负责人及时处理。会办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情况紧急随时召开。为确保“会办制”的质量,在试行会办期间,分局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直接参加每一次会办会。通过实行“会办制”,有效提高了全分局各级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了全体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有效杜绝了“办人情事”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张海方 卢萍) 泰州市经济开发区从源头预防违法用地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泰州市经济开发区从源头上加强对违法用地预防。一是新出台《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服务管理的通知》,实行项目用地关口前移,在项目签约前,招商部门填写项目服务联系单。二是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发送至各部门园区、乡镇及村组干部,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产生违法用地的严重性。三是对新进区企业及有违法用地苗头的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提前下发预防违法用地告知书,提醒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四是将预防违法用地纳入乡镇、村组年度考核,对制止不力造成违反用地的,组织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王伟 陈向锋)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