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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21
发布时间:2009-08-13 00:08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21期)

第62期(总第596期)

  

  编者按:省厅决定从8月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各地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方式多样,措施得力。现刊载部分单位经验做法,供借鉴。

  

无锡市局开展清理违法用地“夏日行动”

  无锡市局结合贯彻落实省厅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用地“夏日行动”。明确规定,8月10日前为梳理排查阶段,各市、区(分)局在查清辖区内违法用地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梳理,逐一拟定整改处理的具体对策措施,上报市监察支队。8月10日至9月10日为整改处理阶段,对于能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要立即办理;年底前不能办好用地手续的,先依法查处到位后办理;不可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移送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或申请法院,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9月10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整改处理到位率将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标准。这次违法用地整治活动,该局专门成立了督导组。明确要求,清理排查违法用地,要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整改处理要依法依规,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梳理排查不准确甚至虚报、瞒报、自行整改不力的,该局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张丹萍)

  

南通市局落实三个制度加强征地批后监管

  南通市局在扎实开展土地“十日清查行动”中,认真落实三个制度加大征地批后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征收土地公告登记制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在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偿到位。征地完成后,所有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移交归档,妥善保存。建立有效的征地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化解各类征地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严格落实补偿实施情况监管制度。预存征地补偿款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原则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侵占、截留或挪作他用。配合农办、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补偿实施检查制度。实行征地批后补偿季报制,各县(市)国土局、区分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前一阶段征地批后补偿实施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报市局备案。各地对照征地批后补偿实施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市局不定期组织抽查。(王明华 薛剑)

  

连云港市局采取四大举措扎实开展“十日清查行动”

  连云港市局按照省厅部署,从8月3日起,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土地“十日清查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市局成立了土地“十日清查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全部参加。市局执法监察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土地清查工作。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清查组织。二是突出重点。着重对全市2009年以来新增建设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调查摸底,清查中突出批了多少、供了多少、用了多少,严格按照“一地一册,一宗一袋”的要求建立台帐。三是加强整改。结合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的地区,要认真清查,认真整改;没有发现问题的地区要引以为戒,也要认真清查,及时整改。四是严格纪律。对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的,要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各级政府和国土管理部门的责任,该开除的开除,该撤职的撤职,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清查取得实效。(顾大伟)

  

泰州市局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土地“十日清查行动”,泰州市局决定从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活动。此次专项清理重点是清理乱占滥用耕地、基本农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等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为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成效,他们突出了四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要切实摸清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现状,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二是区别对待。明确规定,对已建成投产、投资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好、低能耗无污染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在依法处理后,责令其限期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拆除或搬迁。对超出规定时限、圈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三是有序推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坚决制止正在建设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格按照专项清理活动时间安排,一环扣一环,逐项推进。四是严肃查处。对案情重大,基层查处确有难度的案件,上报市公检法立案查处或联合查处。凡因底数不清,隐瞒不报或少报的,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追究;对弄虚作假、隐瞒袒护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王伟)  

  

溧阳市委书记韩立明要求落实四项措施根治违法用地

  近日,溧阳市结合贯彻落实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召开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韩立明要求落实四项措施,强化刚性执法手段,抓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坚决根治违法违规用地。一要高度统一认识。彻底改变解放思想与放任违规的误区,土地供需矛盾与必然违规的误区,严格监管与服务发展的误区,切实把保增长和保红线两者高度统一起来。二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刚性执法,不留一丝余地,用铁腕手段,坚决将违法违规用地一查到底,根治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三要认真落实“双保行动”。把“双保行动”作为当前全市国土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要全力以赴保耕地红线,又要在依法依规依纪的前提下,开源节流,强化规划统筹,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要。四要转变工作理念。坚决摈弃粗放用地、非法用地的陈旧观念,切实调整思想理念、调整用地结构、调整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加强土地管理和严格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张苏明 王评)

  

高淳县下大气力抓好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

  高淳县在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局土地“十日清查行动”要求中,下大气力狠抓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县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各乡镇分别成立了违法用地整改巡查小组和拆违工作小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由党委牵头,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属地整改责任;县政府与开发区、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违法用地整改责任书,规定在9月25日前,必须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整改到位。三是细化整改措施。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并复垦或复绿;对省市重点工程,以及公益、基础设施、民生项目,视情况采取给予指标补办用地手续、退让、整改等措施完善;对重大违法用地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严明整改纪律。认真落实县、镇、村三级土地监管责任,将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率、查处率列入县对镇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对责任履行不到位、未达到整改目标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高淳县局)

  

大丰市局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巡查活动

  大丰市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土地“十日清查”执法巡查活动。一是落实举报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方便群众以书面、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信访室值班,接待处理群众举报事项。二是落实联合巡查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加“十日清查”活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同时,请市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拍摄,暴光违法行为人。三是落实督办制度。抽调7个基层所21名业务骨干与局执法监察大队配合,对全市14个镇和两个省级开发区进行联合清查。为防止人情关系,他们采取对参加执法人员临时搭配,关闭手机,以确保清查效果。清查期间,共发现并查处非法取土行为5起,拆除2宗违法项目用地围墙,查处制止12宗农民未批先建住房行为。(吴桂宏 黄卫锋 袁晓莉)

  

东海县局深入开展土地清查整改活动

  东海县根据连云港市局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土地“十日清查行动”。成立了县局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接到上级通知的当天下午,县局立即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这次土地清查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所有基层国土资源所,必须马上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用地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并将违法用地情况三日内如实上报县局。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追究各基层国土所长的直接责任。如果被县局巡查发现或被09年卫片检查发现的,基层国土所所长将受到免职等处理。通过这次清查,该县共发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四宗,占地面积24.92亩(其中耕地23.72亩,未利用地1.2亩)。“十日清查行动”期间,以上四宗违法违规用地全部停止建设,全部立案查处。(陈路)

  

淮安市清河区认真开展土地“十日清查行动”

  淮安市清河区根据省厅和市局关于开展土地“十日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三措并举确保清查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组织。他们专门成立了土地清查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国土分局具体承办土地清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通过各种会议、结合“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检查,大力宣传开展土地“十日清查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从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三是联合清查。进一步强化了区国土、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和互动,建立健全了土地违法情况报告制度,在全区形成了土地联合清查合力,有效地确保了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毛周玉  何轩民)

  

  简讯

  新沂市局“三到位”扎实开展“十日清查行动”。周密部署、领导重视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带队检查,所到之处现场督促,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联合执法、配合到位。由公检法、纪检监察等10个部门组成联合清查组,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清查合力;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对清查出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问责。(孙百歌  戚劲)

  盐城市盐都区三措施开展“十日清查行动”。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经贸委、国土局等部门参加的“十日清查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处置意见。凡手续完备的,抓紧供地;对一些基础设施、涉及民生等重大项目,积极组织向上报批材料。深入现场服务。分管区长专门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现场会办,提供政策咨询,坚持跟踪服务,逐宗研究违法用地处理意见。(炜斌 长荣 德宝)

  赣榆县“十日清查行动”动作快效果好。接到上级土地十日清查紧急通知后,局领导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作了详细汇报,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各国土所所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启动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清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三个督察组,深入到各乡镇有关违法用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县国土局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分别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姜先晓  陈会改  陈 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