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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11
发布时间:2009-05-23 00:05  浏览次数:   来源:   [ ]

 

  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11期)

  第39 期(总第573期)

   

  编者按:5月21日,全省召开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会议,会上无锡、泰州、新沂三市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现将新沂市人民政府发言材料印发各地,供参考。

  

  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统筹协调新路子

  新沂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把耕地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守119万亩耕地红线,把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举措,坚持在保障发展中保护好耕地,走出了一条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统筹协调新路子。先后被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基本农田争先达标先进集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

  在耕地保护中,我们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2009年,市政府在与徐州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与各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6份,各镇与各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59份。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变化、基本农田面积变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补充耕地计划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等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健全基本农田监管制度,按照“图上有标识、地上有标志、责任有文件、面上有示范”的要求,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田块、落实到责任人,把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完成,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是实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镇村主要负责人在提拔任用时,要征求国土部门的意见,考察在任期间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凡耕地保护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

  二、创新机制,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为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我们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五大转变”:

  一是责任主体的转变。耕地保护由部门责任向政府责任转变,严格实行耕地保护“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管理机制,市长、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现非法占用耕地上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管理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实行问责。二是监管方式的转变。耕地保护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管”向全社会共同监督转变,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三是保护秩序的转变。耕地保护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一制、两网、三化”的管理模式和“三级负责、五级联动”的管理制度。四是巡查方式的转变。市政府成立了土地执法联合检查组,每年都对全市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土地执法巡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五是查处机制的转变。由单个部门执法向多部门综合执法转变,通过组织公安、安监、监察、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调查清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强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我们树立以建设促保护的理念,加大补充耕地力度。截至2008年底,我市累计实施省以上土地整理项目 13 个,筹措资金2.217亿元 ,新增耕地1.7万亩,完成耕地占补平衡3.2万亩,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连续10年实现“先补后占”,受到国土资源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村两级对土地整治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项目实施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障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安全。二是监督管理到位。项目所在地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协调解决项目立项、入库、实施和验收的有关问题。将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权属调整方案和项目施工方案,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划设计到位。土地整理工程、水利工程及相关设施必须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新增耕地面积要求达标,综合质量达到当地耕地的平均水平。四是规章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五项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阳光操作和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严格按程序办事。五是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廉政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试点先行,进一步探索耕地保护新途径

  按照省厅“有效集聚潜在资源,有序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试点工作坚持做到 “四个结合”和“四项保障”:

  “四个结合”就是在试点项目区的选择上,充分结合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镇级十里高效农业走廊、国家级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推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四项保障”,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跟踪督查指导并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二是落实技术保障。聘请省、市有关专家领导负责项目区建设技术路线制定、技术指导、政策培训等方面工作。三是落实制度保障。财政、规划、农业、劳动和民政等相关部门就土地开发整理方案、城乡建设用地平衡方案和拆迁安置等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研究和落实,建立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四是落实资金保障。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5月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我市《“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规划方案》进行了审查论证,在全省第一个通过审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抓紧实施尽早建设成功。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