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土资源信息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第1期) 第25期(总第559期) 编者按:为全力配合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开展,省厅在《江苏国土资源信息》开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特刊”。《特刊》将重点围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及时反映活动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希望各地及时组织报送本地、本部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工作信息。 我省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出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红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规范执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省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苏国土资发[2009]124号),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明确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总体要求。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红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安排,按照省厅《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土地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方案》明确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目标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主动沟通座谈,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底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加大“点供”工作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结合各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内需要求,实行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密切掌握基层用地新动向,密切跟踪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新动态,了解地方政府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报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信息需求。结合实际,深化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及时掌握进度,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营造氛围。继续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相关改革创新,形成制度创新成果。三是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大对中央和省新增投资项目的执法监察力度,主动防范违法用地的发生。监督各地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方案》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领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把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为加强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领导,省厅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配合,协调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各地要按照部、省文件和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二是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地方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省厅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支持。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