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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局构建土地联动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发布时间:2012-12-03 17:12  浏览次数:   来源:   [ ]

    泰兴市局推行“二不供”制止机制。对违法违规用地,电力不供电,市政部门不供水。建立“三拆除”整改机制。城管部门负责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用地,乡镇(街道)、园区负责拆除辖区内一般违法违规用地,其它违法违规用地由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执行“四移送”办理机制。市国资委对移送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做好查处后没收财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农业部门对移送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做好认定、核准、审批和监管工作;公安部门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和移送起诉;监察机关对移送的相关单位、人员处分建议,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蒋 俊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