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局通过“三个落实”,认真抓好土地动态联合巡查制度落实。一是落实人员。土地动态联合巡查由国土资源局、辖区镇(园区)、行政村、村组四方面人员组成;二是落实方法。主要采取“撒网式”全面检查的方法,彻底改变以前动态巡查以查重点、查道路两旁建设用地为主的做法;三是落实责任。巡查人员发现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要立即汇报。如果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制止、瞒报漏报违法用地事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东海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