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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局“四举措”节约用地保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17 10:08  浏览次数:   来源:   [ ]

    一是“挤水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双控”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容积率、投资强度和用地产出率等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助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二是“强集聚”。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大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力度。三是“深挖潜”。由市政府牵头,对全市闲置空闲土地进行拉网式调查,摸清家底,逐一分类,建立存量土地档案,采用“腾笼换鸟”、“退低进高”等方式全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速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四是“严考评”。大力开展节约集约模范乡镇(街道)和优秀企业评比,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市政府对乡镇(园区)的年终目标考核,奖励先进,限制考核排名落后的乡镇(园区)用地。(季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