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局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处置盘活工作。一是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对存量土地处置盘活考核的通知》,分别对农用地批而未补、补而未供、利用不到位及产出效能低等限制土地情况形成分类处置意见。二是强化处置土地的前期管理,要求各镇政府成立工作小组,严格对计划盘活的土地规划、投资强度及建设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市政府与各镇政府分别签订《存量土地处置盘活责任书》,明确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考核措施。基于“早整合、早得益”的原则,对考核优秀的镇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对不达标的镇实行土地考核一票否决制。 (张苏明 宋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