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双保行动快讯第420期:江苏昆山十项机制优化土地供给 日前,江苏省昆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优化土地供给机制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土地供给方面建立和完善十项机制,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收购储备为手段,优化支持城市建设机制。积极发挥土地收购储备调控市场供需关系、搭建新型建设资金运转平台、解决城市改造过程中企业搬迁资金问题的作用,建立完善土地收购储备支持城市建设新机制。 二是以集约用地为核心,建立高效用地倒逼机制。对各区镇实行用地计划数与闲置土地处置率、土地出让金到账率、项目开工率相挂钩机制。实行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对闲置土地处置率达不到要求的、出让金到账率不高的,督促各区镇自觉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出让金催收和督促开工力度,促进土地进一步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招商、发改、规划、建设、环保、国土等多部门要加强沟通,实行对项目招商、选址报建、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多部门联动的全程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三是以高效利用为目标,建立土地立体开发机制。积极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供地方式、产权登记办法。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地下工程采取划拨供地,对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实行地价优惠鼓励政策。 四是以存量挖潜为重点,建立土地再次利用机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原有存量土地,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强度。国土部门要对全市闲置土地实行每月动态管理机制,对各区镇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机制,对各区镇闲置土地处置率实行年度专项考核工作机制。建立闲置土地处置的激励机制,对于存量土地再出让的,将收购成本部分全额返还区镇,市级只参与土地增值部分分成。 五是以发展农业为契机,建立现代农业用地机制。积极主动支持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对农业项目用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搞现代农业等多种经营。对农业建设中的管理用房、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在农业区原有建设用地中优先保障安排。 此外,《意见》还决定建立拓展发展空间机制、保障发展用地机制、优化用地配置机制、耕地资源保护机制和深化集体土地流转机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2009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