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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例行督察助推灌云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9-07-15 00:07  浏览次数:   来源:   [ ]

国土部双保行动快讯第250期:土地例行督察助推灌云又好又快发展

  编者按:2008年10月和2009年4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江苏省灌云县分别开展了2007年度和2008年度土地例行督察。近日,中共灌云县委、县人民政府撰写了《土地例行督察助推灌云又好又快发展》一文,表示例行督察在推进土地管理、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实现了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双赢”。现将该文摘发。

  

土地例行督察助推灌云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灌云县委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以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先后对灌云县2007年和2008年两个年度的土地批、供、用情况进行了例行督察。两次例行督察,促进了该县违规违法用地的及时查处和整改,规范了批地、供地、用地行为,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发展观念有了新转变,土地法治意识有了新增强,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土地法制教育的切入点

  灌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连云港市委常委、灌云县委书记唐铁飞亲自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配合工作。要求全县上下把土地例行督察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全面加强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土地法制教育的切入点,作为解决全县各级干部发展观念问题的催化剂,作为促进全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推进器。

  灌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常务副县长和县纪委书记共同牵头负责,县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公检法司、规划建设、财政审计等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全县20个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定了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专题召开了由全县乡镇长和80多个县直机关、单位、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灌云县还充分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主题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采取办专栏、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开办党员冬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覆盖宣传,使土地例行督察在全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烈的土地例行督察氛围。

  自2008年上半年南京督察局启动灌云县土地例行督察以来,灌云县先后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对全县近千名县直机关干部和2000余名乡(镇)、村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轮训,全县县、乡、村三级干部的培训率达到了100%。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工作领导还利用县委全委会、县人代会等各种会议和其他各种场合,对全县各级干部依法批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反复强调、提出要求。

  二、打造共同责任机制的好时机

  为确保配合好例行督察的工作,灌云县明确规定:各乡镇一把手乡镇长和县直机关、县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是违反土地例行督察规定、问题排查不彻底、自查自纠不到位、不能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实施督察的,或在例行督察中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瞒报漏报的,或对督察中查出的问题不严格按照南京局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全面落实整改的,由县委、县政府督察办会同县纪检、国土部门首先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再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县委、县政府作出组织处理,

  灌云县规定,对在土地例行督察中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以及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未查结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作出行政许可。县政府明确要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立项的项目,凡项目涉及使用土地的,必须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拟使用土地是否已依法申报经国土部门预审,拟使用土地未报经国土部门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对违法违规用地,县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批准建设文件;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和个人,在国土资源部门未查结前,工商部门不予发放相关营业证照。短短3个来月,60余起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非法占地行为被查处、制止在初始状态,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三、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08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问题,灌云县从全完善管理机制入手,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土地集约利用机制。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居民住宅向集镇集中、零星散户向中心村集中,大力推进集约用地,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解决了土地资源紧缺问题。二是建立整改督查机制。对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查中查出的存在问题,不论项目大小、面积多少,都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三是健全巡回监察机制。将全县1840平方公里的土地分区定级、划区分片并分别设置为特级巡查区、重点巡查区和常规巡查区,建立了严格的巡回监察制度,实行分片定员、包干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县国土资源部门还制定了严格的“有案无案日报制”,专门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备了巡查专用车辆,真正达到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四个及时”的要求。四是落实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土信访工作力度,着力强化涉及土地管理的信访责任。实行信访工作“双目标”管理,将信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等。去年全县涉土涉矿信访、人访特别是越级上访比2007年平均下降40%,今年一季度全县涉土涉矿信访、人访特别是越级上访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0%、60%和80%。

  在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两次督查的督导和推动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从严审批报批用地,严肃清理和查处违法用地,维护了全县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一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平台,将所有涉及土地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收费依据及标准、土地市场交易及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严格执行用地审批事项会审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审批公开、权力制衡。

  近两年来,全县所有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维持率和胜诉率均为100%。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