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部署开展以来,我市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从深化、细化土地管理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抓起,着力规范制度建设,将行政权力的监管贯穿到土地市场整治中。通过定责任、抓制度、强监管,努力在全系统建立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和市场配置监督机制,着力以土地出让交易的“阳光”工程,打造“民生国土”。我市“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和阶段性成效得到了部、省厅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现将先进事迹总结如下: 一、以出让“净地化”彰显土地市场建设“民生化”。一是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土地招拍挂全覆盖。将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全部纳入市场进行交易,避免出现“人为干预”、“暗箱操作”等现象,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更加优化。我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连续多年招拍挂比率达到100%,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行土地“净地上市”。以土地“净地出让”作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突破口。地块上市过程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再进行出让。拆迁需征得90%以上居民同意后再实施拆迁。杜绝出现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等现象,将上市地块的矛盾协调解决在前。去年4月份以来,市区所有地块上市都在群众事先充分知情和主动选择的前提下进行,每个地块出让都实现了“净地”成交。三是加强房地产用地计划调控。有针对性地实行高、中、低三档住房用地控制,关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普通商品房开发,抑制高档商品房用地市场投放比重,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用地比例已经达到了70%以上。 二、以流程“阳光化”促进土地市场运作“透明化”。一是出让事项集体决策。对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坚持实行共同会办、集体决策。提请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土地估价委员会,分管市长及国土、规划、监察、财政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对地块上市有关事宜集体决定。特别是在拍卖底价的确定上,采用投票方式,由委员会各参加部门分别投票提出拍卖参考底价,取平均值作为地块底价。二是异地拍卖师摇号主持。我市与省国土资源厅合作,在全省选择优秀拍卖师建立拍卖师库。拍卖会随机选择、抽签决定待选人,随机摇号确定拍卖会主持人,使拍卖各流程完全透明。三是拍卖过程现场直播。土地拍卖会除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公正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全过程现场观摩,邀请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扬州电视台、江苏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对拍卖会全程进行现场同步直播,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管理“信息化”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现代化”。一是建立完善土地有形市场。投入600多万元对土地拍卖交易中心进行硬件改造和扩容升级,融入了集多媒体显示、信息交互、同步传输等多项技术措施。完善后的既保障土地出让网上交易、网络监管的顺利推进,又使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等内控体系更加系统化、全面化。二是构建网上监管平台。至去年6月份,我局已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涉及的具体业务全部纳入“扬州市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时在线、实时办理。同时,建立“扬州市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国土资源业务内控电子监察平台”,实行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实现阳光透明运行。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结合排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我市先后修订或制定了土地上市交易规则、重大事项集体会办制、土地价格评估会审制、土地招拍挂出让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将土地资产管理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落实到制度上,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防腐败,以制度树形象。 四、以信息“公开化”实现土地市场监管“社会化”。一是实行土地出让“用途管制”。去年,我市确定了两个地块用于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小区,明确建设布局、建筑选材、能源利用、保温防噪等方面的技术措施,并面向境内外招募开发商进行公开拍卖,提高居住和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是推进企业用地“一无四超”。大力倡导企业发展节地文化,引导工业企业增强节地意识,自觉做到“一无四超”,即:无违法用地行为,投资强度超标准、建筑系数超指标、项目产能超同行、利税产出超平均。按照“四超”的标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企业的评比,市政府连续2年表彰了10家节约集约用地示范企业,以此激励企业将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三是查处闲置用地“动真碰硬”。加强土地出让后的项目开竣工管理和出让合同管理。明确要求在土地出让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原则上不予调整。按城市规划要求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借助“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契机,组织对市区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对地块不按规定时间开工,造成闲置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征收闲置费。目前,已依法将市区12宗土地收回后重新挂牌,既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