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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5 00:05  浏览次数:   来源:   [ ]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树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任用,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报送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要有示范和推广作用。市、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省辖市为单位由市局负责统一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于5月10日前报省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请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提供。

  联系人:李正球 

  电  话:02586599605    86599600(传真)

  邮  箱:jsgtzybgs@163.com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宣传  转发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