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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0 00:10  浏览次数:   来源:   [ ]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印发你们。牵头及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所承担的任务做好调研、汇总、分析,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国土资源系统要按照厅党组“两整治一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о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专项行动 责任分工 通知

抄送:国土资源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50号)和省厅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党组〔2010〕54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主要工作及责任作如下分工。分工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目标要求

  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两整治一改革”的重要意义。

  经过“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得到健全和规范;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得到遏制;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素质得到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针对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切实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一)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的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到位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有形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土地出让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10年10月底前,根据国土资源部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2011年3月底前,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的措施及办法。(责任单位:利用处)

  (二)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

  重点解决矿业权出让公开竞争制度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矿业权出让审批等问题。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必须进入有形市场,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2010年年底基本完成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人员组织、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建立有形市场基本框架,2011年3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全部进场公开交易。各市矿业权交易机构应与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同步建立、运行,县级原则上不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但矿产资源较多的县(市)可参照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具体由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矿业权交易机构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矿业权人的委托进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相关的交易活动。(责任单位:矿管处)

  (三)切实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土地前期开发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和规范工作,并提交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责任单位:利用处)

  (四)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管理

  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利用处)

  三、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以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为契机,督促厅机关加强制度建设、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落实“两整治一改革”的各项工作。认真全面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建立内控机制,完成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改善行政管理,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督促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土地整治、征地补偿、调查评价、执法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建章立制、堵漏补缺;以行使土地审核审批、土地出让、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项目管理等部门作为重点,组织动员全系统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完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交总结报告。(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凡有“五项”规定行为的,应先行免职或停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十类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排查近年来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分析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制度,建立预防和防范机制。(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四)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开展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主的廉政教育集中整训,12月底前作出计划安排,明年分批实施,2011年内完成。(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五)加强调研。针对系统近期案件多发问题,加强调研,收集系统各级及兄弟省厅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结合实际推广。(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部统一安排,结合我省推进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推进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使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得到健全。基本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转变管理职能,以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为重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主要精力从忙于审批、项目安排中转移到加强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与服务上来。土地和矿产审批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3月底前,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制订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单位: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矿管处)

  (二)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2011年实现迅速集成各地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行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耕保处、利用处、地籍处、矿管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信息中心)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和评估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国土资源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的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人事处、耕保处、利用处、资源处)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严格查处违规违法案件。认真落实部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责任单位:执法局)

  (五)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考核。从2011年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并公开年度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职能转变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

  (六)加快建立财务监管系统。对全省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管。完善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单位:财务处)

  (七)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和管预算、管项目、管执法、管人事等关键岗位的干部,加大交流力度。2010年12月底前,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人事处)

  (八)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对本单位、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本地区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上一级党组(党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党组(党委)要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作出说明。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党风廉政正面宣传力度,逐步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责任单位:人事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五、加强协调和督查

  按照厅党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开展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营造“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面上工作,发挥领导机关带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厅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综合分析和反映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交流“两整治一改革”好的做法及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检查。(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注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为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厅机关带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健全党组织机构。扎实开展党组织“创先争优”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厅机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制度建设更加健全规范,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改善,“清正廉洁,高效规范”的学习型机关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责任单位: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