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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0 00:03  浏览次数:   来源:   [ ]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实现全省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了“管理创新年”活动,涌现出一批新的创新成果。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抓重点、创特色、出精品、争一流”,省厅确定,开展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的评选范围是:年内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厅机关、直属单位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精细化管理、集约化利用”的要求,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二、评选标准

  1.创新程度:参评项目必须具有独创性,在全国、全省首创或率先,借鉴外地经验的必须是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特色的再完善、再创造;

  2.重要程度:参评项目必须对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管理职能具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

  3.规范程度:参评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和长效化管理;

  4.效益程度:参评项目经过实践证明必须具有明显的管理效益,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公认程度:参评项目必须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或社会的公认,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或在全国、全省推广。

  三、评选办法

  1.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共设创新奖和提名奖各15个,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创新奖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创新奖不少于4个;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名奖不少于三分之二。

  2.以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和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为单位进行创新项目推荐申报,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必须有1个是所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已被评为2006年度创新奖和提名奖的项目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3.在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采取全系统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创新奖和提名奖,经省厅“管理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厅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项目。

  四、奖励办法

  省厅对获得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的项目颁发奖牌、证书,对获得提名奖的项目颁发证书,并对获得“管理创新奖”及提名奖的项目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获奖项目也可给予适当奖励。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在1月31日前将《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项目评选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省厅“管理创新年”活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应用证明以及上级领导评价、媒体报道等。

  联系人:朱小青 电话:(025)86599651

  附件: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项目评选申报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200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奖”项目评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介和主要创新点

 

 

 

申报或推荐意见

 

                            

 

 

 

 

       (盖章)

                  年   

       (盖章)

                  年   

 说明:除评选意见由省厅填写之外,其余均由项目申报或推荐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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