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土地执法面临形势严峻。特别是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全省一些地区一度有所遏制的土地违法势头,又有回潮之势且来势凶猛。
一、当前土地违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政府行为。尽管中央一再要求要以世界上最严格的制度和手段来管理土地,但一些地区和政府某些部门仍我行我素,打着扩大投资项目规模,发展本地区经济的旗号,违法占地从事各类非农业建设,引发群众不断信访举报。据统计,2003年全省各级国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7934封,比02年增加了18.3%,接待群众来访6699批、14824人,与02年相比,人次增加了16.4%。其中省厅直接受理群众来信2365封,比02年增加了53.5%;接待群众来访784批、2865人次与02年相比,批次增加了28.1%,人次增加了27.9%,其中集体访157批、1461人次,与02年批次增加24%,人次增加23.5%。大量来信80%反映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去年下半年,省厅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几宗土地违法案件,都是典型的政府违法行为。如泗阳工业园区土地违法案、江宁开发区土地违法案、溧水县土地违法案以及现在正在查处的扬中市土地违法案。二是面广量大。前两年我省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以苏北偏多,现在不仅苏北且苏中(扬州、南通)、苏南(苏州、南京、镇江)反映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开发区以及道路建设等大量占用土地等方面违法用地。少则十几亩、几十亩、多则几百亩,有的甚至几千亩,且绝大部分是占用耕地,有的还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查处难度很大。主要原因是,违法用地大多数是政府行为。对违法行为,领导庇护、干预,另外土地监察部门没有过硬的查处手段。土地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一件违法案件,公开说情者纷至沓来,甚至一些政府领导亲自上门说情,干扰了土地部门依法查处,而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使得执法部门又很难抵制住行政干预,严肃执法。即使处理了,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最近一个时期,尤其是开展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群众对土地违法举报空前。我省群众写信到中央、到国土资源部的信访量增多,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部领导的重视,要求查处。03年,全国人大、国务院总理、国土资源部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省查处的涉及土地信访87件。另据国土资源通报,2003年,我省到京上访大幅上升,其中信456件与02年增长了136.2%,群众上访90起,382人。集体访17批,212人,与02年比上访增加了60.7%和112.2%。在全国国土系统排列,省级来信排第二,上访起数排第六,人次排第九,其中集体访批数与河北、浙江并列第七,人次排第六。最近群众到省上访量大幅增加,有时一天10多批,集访几乎每天都有,部分群众情绪激烈、行为过激,有的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二、当前土地违法增多的原因: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土地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土地忧患意识和惜土如金的意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强耕保护,但仍有一些领导对珍惜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还没有形成共识,导致其在土地问题上,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片面的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为公不算违法“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对违法用地不在乎,不怕查。二是土地管理工作中一些规范之处尚未完全纠正。如一些市政府和县政府发文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尚未正式行文撤销。一些市至今仍未收回下放委托的审批权。个别市制定出台与国家、省土地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文件,如低价出让土地、零地价等。还有一些地区搞所谓的土地“置换”,造成了一些地方土地违法行为“合法化”。三是盲目扩张心理。主要表现在一些市、县领导盲目扩张的发展思想和土地利用粗放的习惯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搞大广场、大开发区,一动圈地几千亩、上万亩,土地利用粗放,利用率相当低。四是对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处理不到位。去年省里抓了几个典型,对地的处理基本到位,但对人的处理,由于多种原因,有的还未依法处理到位。未起到警戒作用,致使一些土地违法者抱有种种侥幸心理。尽管这些问题发生在部分地区,但造成的影响极坏,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干扰了土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对当前我省出现的土地违法情况,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不及时制止这类问题,违法用地将迅速蔓延,耕地保护和耕地问题动态平衡战略目标将难以实现。
三、解决当前土地违法问题的建议。
1、抓宣传。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国土忧患意识和惜土如金的意识。二是要把贯彻执行土地地国策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土地的责任宣传。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全面地领会和执行新时期干部的“政绩观”;发展经济和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固然是政绩,珍惜和合理使用、保护土地同样是政绩;考核干部不仅要看引进了多少项目,修了多少马路、高楼,还要看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子孙留下了什么。2、抓预防。要认真贯彻对违法用地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在全省积极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土地巡查和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的活动。3、抓查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每年省要抓几起,各市也要查处1-2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进行公开查处,并予以公开查处,并予以新闻曝光,以起到查处一起,教育、震慑一方的效果。在处理违法用地时,不仅要依法处理地,而且对有关当事人、责任人也要追究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抓土地违法典型处理要作为衡量政府政绩的一个内容考核。4、抓完善。要尽快完善土地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真正使土地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作者为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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