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多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很重视,尤其是2002年以来,各市、县为切实保障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发展,在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以及抓政策保障、抓制度建设、抓学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部分国土资源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部分地区,由于人员超编,经费来源无保障等问题还严重影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开展。 本人通过三年来对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调研,以及去年8月份厅财务处、人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人员及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反映的情况,就其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2年末,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市、县、乡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共有2129个,在职职工17269名,离退休人员1796名,其中乡级国土资源所1396个,在职职工9335名,离退休人员773名,乡国土资源所的人员占全省系统总人数的54.06%,在财务管理体制上,均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2002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财政拨款、各项业务收入、经营收入19.72亿元,其中乡、镇国土资源所3.13亿元,占全省总数的15.87%。拥有净资产主要指标全省17.11亿元,其中乡、镇国土资源所3.35亿元,仅占全省总数的19.5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经费来源无保障 从收入项目结构情况看,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项总收入为3.13亿元,人均仅3.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95亿元占乡总收入的31%,业务及经营收入2.04亿元,人均2.02万元,经费严重短缺,如果没有上级部门的补助,已难以开展正常的工作, 2. 苏北地区困难多,差距大 从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分布情况看,全省系统在职职工17269人,乡、镇国土资源所9335人,占总数的54%。其中,苏南1759人占10.18%;苏中2736人,占15.84%;苏北4840人占28.03%,苏北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人员占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的比例最高。 从全省各项目收入总额情况看,全省系统财政拨款及业务费、服务费收入总额19.72亿元,乡、镇国土资源所收入总额为3.13亿元,其中苏南1.31亿元,人均7.45万元;苏中0.97亿元,人均3.55万元;苏北0.85亿元人均1.76万元,苏北仅为苏南的23.62%。因此,苏北地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更是实行垂直管理后乡、镇国土资源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最近,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已明确取消乡、镇级国土资源所的主要收费来源“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费”,就连农民建房耕地开垦费,我省也已暂停征收,这种做法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给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因此,乡、镇国土资源所将面临一方面没有财政供给,另一方面又不能收费,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保障,农村的土地管理工作也无经费来源。目前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的自收自支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的要求。 二、几点建议 (一)理顺关系,强化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统一管理体制 首先,应当强化县以下国土资源部门垂直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人、财、物由县(市)局统一管理;其次,将基层国土资源所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县级财政,实行县级财政预算管理。 同时,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省厅要按全省系统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统一规范全省国土资源所的财务核算制度和办法;统一各种票据,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国土资源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乡、镇国土资源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一次重大机遇。 (二)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建设 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从国土资源管理任务及当地的乡镇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落实编制、稳定队伍的方案,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进行协调,取得多方支持、了解,以统一解决国土资源所的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在实施机构调整中,对县周边地区的乡、镇划归县直接管理,对其它乡、镇可按地区归并成立乡、镇中心所,以进一步精简乡级机构。对在编人员要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当地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对编外人员要认真进行清理,采取多渠道进行分流和安置,切实解决好国土资源所建设中的问题。 (三)加强乡国土资源所的队伍建设 1.要强化国土资源所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一套严格的考核办法。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来对照约束每个人的行为规范。 2.制定所长的选拔、任用标准及考核管理制度。根据调查,选拔国土资源所的所长是抓好一支高素质土地管理队伍的关键。 3.对在编在岗人员的管理,考核指标必须细化,考核措施必须到位,奖惩必须分明。 4.在加强国土资源所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队伍的软件建设,经常性地组织职工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树立“国土卫士”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明确乡级国土资源所的职责、任务 1.要面对新形势,充分认识乡、镇国土资源所过去以收取农民建房费管理为主的费源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情况,重新明确乡级国土资源所的职责和任务。 2.基层所要为土地出让招标拍卖工作服务,并从土地收益中返还一定比例的业务费。 3.基层所要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费收费及管理力度。对所属乡镇企业、农贸市场、门面房等要认真组织清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按规定对年租金、非农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收费力度,通过加大收力度增加费源。 4.基层所要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耕地补充任务的同时,开展项目经营方面的探索,可与有关部门商定经营办法,按规定在办理征用、租赁手续取得一定年限的项目经营权后,以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种田大户、养殖大户发包。也可借鉴福建漳州的经验,开展此方面的进一步调研,确定更合适的经营项目,从而开辟出一块稳定的收入来源。 5.县级国土资源局应划出一部分业务项目由国土资源所承担,并按项目办法实施管理,同时也相应划给部分项目及业务工作经费。 (五)切实保障乡级国土资源所的资金来源 1.明确乡级国土资源所的资金来源渠道。建议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5―20%的资金,作为基层所的主要经费来源。 2.加大增收节支力度,通过上述工作范围的拓展,努力开辟费源,增加稳定的其他项目经费来源。通过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和考核入手,控制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3.要加强国土资源所的硬件建设,有条件的要建立独立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对乡级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要下达建设任务和标准,抓好基建工作,改善基层所的工作环境。 总之要坚持“开源、节流”一起抓,才能确保全系统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和发展以及所赋予的职责任务履行到位。
(作者为厅财务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