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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发布时间:2004-04-07 00: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防治地质灾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关注的大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4号令颁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很有必要调研、总结一下江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力防治地质灾害。

  一、江苏省地质灾害现状

  江苏省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和地面塌陷。

  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苏锡常及沿海地区。苏锡常地区累计沉降量大于0.2米以上的面积达5000平方公里,最大沉降中心已超2米,低于海平面,被列为与上海、天津全国三大沉降区。

  沿海盐城――南通地面沉降量逐渐显示出来,累计沉降量大于0.6米范围达170平方公里,大丰累计最大沉降已达1米以上。

  地裂缝:苏锡常地区地裂缝相继发现20余处,损坏房屋超过1400多间,搬迁数百户,直接经济损失超数亿元,已成为全国地质灾害的重灾区。

  滑坡崩塌:省内近二十年已发生500多处,主要分布镇江、南京、连云港、宜兴、盱眙等丘陵区,伤亡人数30多人。其中宜兴鲸塘采矿厂一次死亡7人,5人重伤。

  地面塌陷:根据成因分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徐州、南京、无锡等碳酸岩分布区,发生20多次。徐州市区近十几年,由于大量开采岩溶水,发生数十次地面塌陷,损坏房屋数百间,严重的地方,塌陷铁路路基,影响京沪铁路的运行,其中一次造成铁路运行中断数小时。南京栖霞山风景区,由于铅锌银矿采矿,大量疏干地下水,造成明镜湖干涸,并影响历史古迹寺庙的安危;宜兴塌陷一处,破坏公路和变电所。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徐州、南京、连云港、镇江。其中徐州采煤塌陷面积达25万亩,已成为全国重灾区之一。南京梅山铁路塌陷数十亩,影响地质景观和铁路;连云港锦屏磷矿和镇江韦岗铁矿发生严重塌陷,危及矿坑安全和采矿工人的生命。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成果

  1、法律法规的建立。1999年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镇江、常州、淮阴、连云港、南京、宿迁等市也相应出台了办法及实施细则。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2001年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多次下发了“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2、基础地质工作得到加强

  完成了江苏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启动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工程,对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进行实时监测。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覆盖面积12000平方公里,包括8座基岩标、5组分层标和173个gps地面沉降监测标石。由于贯彻省人大《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地下水禁采工作成效显著,地下水位普遍回升,地面沉降速率趋缓。从水文地质系统出发,全国地质大调查又从苏锡常地区扩大至长江三角洲(省城内)的监测网络,更便于了解整个长江三角洲地下水补迳排条件,找出地面沉降规律,为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

  相继开展镇江、连云港、徐州、南京、盱眙、宜兴、溧阳、吴中等市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准确掌握了地质灾害多发区的隐患点。镇江、苏州、南通、南京、宿迁等市正在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编写防治规划。

  3、治理了一部分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由国家、省、市地方财政和受益单位各方筹资对我省镇江(20多处)、连云港金苏、盱眙第一山滑坡进行了治理。

  4、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典型成功经验

  镇江是一座天然的山水城市,地质灾害隐患遍布,山体滑坡频繁发生,是江苏省地质灾害多发区和重灾区。

  镇江历史上发生过多次重大的山体滑坡。1954年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市云台山、宝盖山等山体数十处滑坡,死亡20多人。1991年,市区21座山体及古运河两侧共发生各类滑坡196处,冲毁民房551间,53个工厂停产,3所中小学停课,一千多户居民被迫撤离家园,异地安置灾民近千户,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2003年汛期,镇江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斜坡地质灾害,7月4日至11日短短的一周内,市区共发生山体滑坡103处,冲毁民房581间,492户1800多名居民被迫撤离,一批工厂学校和名胜古迹受到严重威胁并造成一死一伤事件。地质灾害给镇江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积极防治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他们的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定防灾规划,落实防灾措施,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地质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得到很高的威望及极高的地位。

  二是财政大力支持。市政府每年都要拨出不低于50万元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如遭遇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则市财政根据国土资源局的要求临时追加。2003年,镇江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斜坡地质灾害,市财政临时划拨的地质灾害经费达1000多万元。

  三是社会鼎力赞助。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走多渠道治理滑坡的路子,确定了“谁诱发谁治理,谁得益谁治理”的滑坡治理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单位内部的滑坡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出资治理,涉及几个单位的滑坡,共同筹资治理。近年来,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依靠这一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5000多万元,先后治理了市二中、市商检局后山等100多处滑坡,大大提高了这些地区抗灾防灾的能力。同时,针对山体滑坡需要大量异地安置灾民这一现实,镇江出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办法,由各单位出资近6000多万元,先后异地安置灾民586户。

  四是市场运作。2003年大灾过后,镇江局结合市委、市政府“显山露水透绿”方案的实施,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市场化运作的新思路,即:按照统一规划,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由政府先期提供安置土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地质灾害危险区乃至山上的居民分期分批迁移安置。对迁移后的山体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退房还山,使山露出来、绿起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已批准镇江局征用地质灾害防治用地500亩,经市场拍卖后可筹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3亿元,对市区20余座山体进行退房还山、综合治理,这将极大地促进镇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地展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由于江苏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难以控制;政府部门交叉,财政投入不足;相当部分单位受当前经济利益驱动,削坡建房、开采矿山不规范等各种原因,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不尽人意,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职责不清。社会上总认为地质灾害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事,地方政府不够重视,水利、建设、铁路、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欠缺。

  2、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方法不够完善

  防治的技术方法,仅靠调查、监测等传统地质方法进行,尤其对于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难以预防。

  3、防治地质灾害资金筹措相当困难

  仅靠国家地质大调查、省财政地勘费用中安排一部分,全面预防和治理资金严重不足。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建议: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要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加强领导负总责。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法要拓展、创新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以人为本,建立省、市、县应急指挥系统,特别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控等。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政府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年度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切实保证调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的经费。

  我相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只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部门齐心协力,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创造一个新局面,上一个新水平。

  
               (作者为厅地环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