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国土、城管部门对发现且制止无效的违法用地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镇村,接报3天内处置不到位的由镇组织力量一周内消除违法状态,各镇未能限期完成处置的由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视情节采取公开曝光、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区、镇两级分别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土、城管、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参与的快速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快速处置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建立完善巡查情况通报机制,确保信息通报共享到位,将违法用地行为以即查即拆的方式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现、报告、制止不力甚至支持违法用地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由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在区级考核工作中实施“一票否决”,并暂停办理该区域用地报批、出让等相关手续。 (惠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