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城乡用地格局,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村建设规划、产业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衔接与深度融合,确立集中连片、有序分布的城镇村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格局,划定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位置偏僻的自然村,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空闲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数量的同时,切实加强新增耕地的质量建设,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新增耕地地力培肥补偿机制,提高耕地质量。 (陆正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