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的注销除外)、名称变更及转让、分割登记、异议登记市局委托吴中、相城、高新分局审批,压缩业务流转时间。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其中私房(含宅基地)缩短至10个工作日,商品房销售登记、两证齐全和房产转让登记仍为即刻办理;抵押登记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由原来的7日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成倍提高,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对老弱病残开通预约登记和上门服务,实施急事急办,并公布预约电话,试点开通微信平台查询。加强“一张图”建设、应用和城镇更新扩充调查成果的运用,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审批。依托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各登记环节工作效能,统筹进行登记工作抽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苏州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