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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二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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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强化规划管控调优用地布局。区别古城、新城、郊区、城市与农村等不同区域和层次,强调以规划管控推进土地资源综合统筹和合理配置。二是项目建设过程体现节约集约主题。对重大项目实行节地评价,实行土地差别化供应政策;全面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创新推进土地立体开发。三是突出市场配置的决定作用。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市场配置水平。四是以宏观管理和责任倒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执法监管,实行节约集约用地“一把手”负责制,把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及依法用地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市政府每年进行严格考核,排序通报、分类奖惩,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挂钩。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定期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执法检查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二十条措施出台后,市长朱民阳要求全市严格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跟踪、督查督办。(卞大亮  陈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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