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入推进“双提升”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建湖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先后召开了局党委会、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双提升”工作推进会,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开展省厅部署的“双提升”行动计划,切实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一、以建立共同责任机制为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用地秩序,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今年,建湖县先后召开了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县工业闲置土地(厂房)清理工作会议,成立了建湖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工业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厂房)清理处置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镇区、各街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土地利用和管理责任,镇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社会各界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意识,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土地管理新格局。
二、以清理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为抓手
严格执行《关于工业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厂房)清理处置意见》和《建设用地项目申报审批规程》,自我挖潜,盘活存量,高效完成全年清理处置工业项目闲置土地1000亩以上,盘活闲置厂房2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作任务,有效提高土地持续保障发展能力。对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土地开发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由县政府依法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投产未达效、低效利用的项目用地,督促限期整改确保用地投产达效,对在期限内仍不能投产达效的用地项目,取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停产歇业和低效利用项目用地,鼓励企业有偿退出。截至目前,全县已盘活闲置土地(厂房)22宗。盘活闲置土地1086亩,其中闲置厂房28万平方米,追加投入13.7亿元。
三、以强化措施落实为驱动
(一)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以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创建为契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意见》,坚持以规划引导项目用地,指导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合理布局,不符合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好各类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实行工业向“二区三园”集中,加快培植节能装备、节能新材料、节能服务等产业;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集中,推进农业项目化建设、企业化生产、合作化经营;服务业向“集聚区、物流园区”集中,加大现代物流龙头项目招引力度,推动产业集聚,行业集中,用地集约。二是优化村庄布局。按照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化村庄布局,推行村庄合并,退宅还耕,发展中心村,控制独居户,消灭土坯房。两年来共复垦土地4852亩。三是优化人口布局。积极引导农民“三进一调”(进城、进镇、进社区,调换农村产权房),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农民公寓,实行社区化集中管理,新增进城入镇农户7683户,做到既节约土地,又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二)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评审制度,加强批后监管。坚持资源保护“严而又严”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前、中、后的管理,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有效、最充分的开发利用。一是严格批前预审。项目开工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会审,强化用地考核督查,研究确认用地面积、供地类型及指标安排,所有新开工项目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一个禁止”,即必须通过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必须规划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有着落,必须报全审批材料和缴纳征地、报批资金,未开工项目禁止框建围墙。严格执行县规定的项目投资强度标准,县高新区、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30万元/亩,一般镇工业集中区不得低于 150万元/亩,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严控用地规模。压缩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行差别化供地。单宗用地超过100亩以上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程进度等情况,一次规划,分期供地。对经营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项目逐步实行有偿使用。三是加强跟踪管理。对新上项目实行分阶段、全过程跟踪考核,对照投资协议,达不到规定的项目,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限制土地使用时限、追加投入、项目置换、收回土地等办法进行追溯。
(三) 鼓励“零土地”招商,提高利用率。鼓励企业以企引企,在企业自身土地上新上项目、追加投入;鼓励外来企业重组、合并、购买县内现有企业,新上项目、实施投入鼓励企业引进技术,对产品转型升级,实行技改投入,壮大企业,县财政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给予5-10%的奖励。尽可能使用少量土地资源产生最大使用价值。
(四) 严格实行供地率和用地率指标挂钩制度。各镇区、各街道辖区内,当年度供地率要达到75%以上。对当年度供地率低于75%的,暂停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分配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供地率高于90%的,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时给予倾斜,充分调动各镇区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