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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局贯彻落实全省“双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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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国土厅召开了全省“双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会议,对全省深入推进“双提升”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7月30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双提升”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李厅长讲话,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双提升”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研究分析当前形势,紧扣“双提升”目标,结合苏州实际,融合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确定了下一阶段十项主要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文件。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6号文件、省政府78号文件以及省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精神,结合苏州实际,今年下半年要起草出台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深化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办法;保留村庄宅基地管理实施办法;“四个百万亩”长效长效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以市委或市政府文件形式颁发,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双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土地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设立基本农田和“四个百万亩”保护标志牌,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三优三保”行动。在省厅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及其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争取早日获得省政府批准。获批后在试点地区模拟先行,积累经验,规范流程,稳妥开展。同时做好各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国土系统的三优三保行动的培训工作。
    四是探索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工作。在探索融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的同时,按照国土部和省厅部署,着手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前期调研等准备工作。要重点突出划定城镇建设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边界,生态保护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生产、生活和生态布局。将城镇建设控制在开发边界内,坚决杜绝城镇无序建设、盲目扩张,守住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根红线。
    五是加大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力度。继续落实差别化供地政策。土地供应持续优先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实事工程,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倾斜,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年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加快对“关停并转”企业用地回购,实现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加快推进“一村二楼宇”建设,有效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利用标准,提高工业用地项目准入门槛,亩均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一次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增资扩建,鼓励达不到单独供地的中小微企业进驻高标准厂房;努力提高供地效率。加快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各地力争三年平均供地率达80%以上。对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和帮助企业尽快开工,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推动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探索多元化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强化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建立节地评价机制,在城镇更新改造和交通建设中,利用各类节地模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实现立体开发,提升节地水平;继续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发挥政策组合优势,整合涉地涉农资金和项目,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切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村人居环境,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结构更优化。
    六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在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的情况下,下半年要更加密切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对土地数量和用途的需求;把握供地节奏和结构。要根据市场供需及宏观经济形势状况,适时适度推动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性用地,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的良好态势。
    七是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效果。改进土地规划流量指标分配方式,按照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原则,重点考虑流量指标的归还。对规划流量指标,原则上实行“先垦后用”,并充分衔接我市即将开展的“三优三保”行动;改革土地计划指标分配方式。指标分配要与各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引入“盘存配增”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将有限的土地利用指标,以有偿使用方式配置得更加合理;改进国土资源考核体系。统筹考虑各地自身资源禀赋,引入差别化考核指标,精简整合考核内容,突出耕地保护量质并举,充分衔接“三优三保”行动。
    八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充分运用执法动态巡查、网络媒体披露等渠道,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土地违法信息,及早介入处理,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核实的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肃查处,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违法用地“零容忍”;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法律宣传,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
    九是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强保留村庄农民宅基地建设和更新改造管理,探索闲置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办法,对规划安置公寓式住房的农民集中居住用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使农民住房成为可进入市场流通的商品房,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和住房财产权,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认真做好预案,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保证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细致做好农民安置补偿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要即知即办,让群众满意。
    十是夯实基础管理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一张图”工程建设。借助“一张图”工程平台建立“三优三保”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部、省信息监管平台,全面监管试点工作,确保行动准确实施;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基于“一张图”数据库,借助信息化技术,不断完善市、县、乡全市域三级动态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执法信息、建设用地全过程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时动态跟踪监管;全面完成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力推进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着手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筹建工作,研究确定工作职能,结合“四全”服务模式要求,着手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整合,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作准备;继续做好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省厅部署,做好国家对土地出让金、矿业权、耕地保护专项审计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经营性土地网上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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