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结合张家港市“四个百万亩” 农地布局规划,对永久性水稻田给予生态补偿,研究建立对优质耕地的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全力推动“多规合一”。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以生态保护为红线,将“四规”有机融合,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坐标、国土指标、生态控标的四统一。三是强化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制订完善新增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投入产出准入标准,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由镇(区)与用地单位签订监管协议进行监管。加强土地投入产出跟踪监管,对单位土地投资、规定年限内应达到的亩均税收等主要指标进行跟踪。对征地后一年以上批而未供超20%的镇(区)要严格控制新增用地报批。四是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2015年前完成张家港市长期保留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加强保留村庄农民建房管理,鼓励空闲农房和宅基地的退出调剂,优化宅基地管理和审批流程。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性收入,对人均建设用地不足5平方米的村,所在镇(区)要统筹安排,2年内配置达标。(黄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