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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局:强化“三主”责任 盘活存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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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会后,扬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贯彻部署。制定《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二十条措施》。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的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推进会,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为主线,以盘活存量用地为切入点,强化政府、部门、企业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主导、主抓和主体责任,真抓实干,创新推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企业发展的转型,以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的提升,促进全市经济效益和城市发展质态的提升。
    一、以“兜底”理念清查存量家底,落实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主体责任。企业是用地的主体,自然也是节约集约责任的主体。过去若干年来,我们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投放了大量土地。只有对全市域土地利用现状和效益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找准盘活存量的主攻方向,将节地增效落到实处。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用地效益评估。逐县(市、区)、逐园区、逐乡镇、逐企业、逐宗地地毯式兜底调查。全市83个各类工业园区、84个乡镇(街道)、30多个行业、6300多个企业无一例外,组织专业队伍,对照地籍图,查企业批地用地总量,评估建筑容积率、开票销售、税收状况,摸清存量和低效用地家底,形成详实的分析评估报告,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排序,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企业对照标准,看到了自身用地的差距,增强了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感和紧迫感。普遍以“建、填、交、收”等多种方式加快清理盘活。去年,全市盘活企业各类存量土地8500亩,今年上半年已盘活4500亩,并有25家企业由政府引导以存量土地落实招商引资或增资扩建。
  二、以精细化管理倒逼集约化利用,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一是市委、市政府明确,从今年起,各地新征建设用地总量同比递减15%,存量土地再利用比率同比递增20%,作为一条硬约束。对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实行严格标准、严格政策、尊重历史、有偿收回和鼓励转型的分类措施。二是全市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盘活存量指标“双挂钩”的政策,根据存量土地盘活使用的比例,予以减少或“零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减“新征”促增“存量”。三是全面推进“优供、限供、不供”的差别化用地政策,按年度公布“优供”、“限供”、“不供”土地的园区、企业、项目名单,对号入座,以“限供、不供”促“优供”。全市先后对18个乡镇、20个工业园区停止工业供地,腾出规划空间和土地指标保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工业园区作“四址界定”,划定发展地域边界,对全市工业集中区从规划类型、特色定位等方面进行认定,优化、整合、撤并规模小、质态差、效益低、特色弱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四是实行项目用地预审核减制度,市、县两级分级核定用地规模,以效益定项目、以投入供土地、以产出给政策,对超规模用地一律予以核减,防止新生浪费,实施“源头节约”。
    三、以联动推进,增强部门的主抓责任。国土部门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抓节约集约责无旁贷,但绝不能“单枪匹马”。市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工商、税务、水利、交通、财政、规划、建设等15个部门与国土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调整用地布局、控制园区边界,撤并低效园区,核查企业效益。市委、市政府确定,将闲置土地纳入违法用地查处范围,对宽打窄用、低效利用、闲置浪费的予以问责。
    四、以创新措施,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直通车、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公众参与。市委、市政府以建设用地 “一无四超”为标尺,建立示范企业评选等激励制度,要求企业做到“无违法违规行为,投资强度超标准、建筑系数超指标、项目产能超同行、利税产出超平均”。市政府每年评选节约集约用地“十佳”示范企业,并予以资金重奖。近两年,涌现出扬州锻压机床、龙川钢管等20多家“一无四超”企业,并广为宣传,树立标杆,推进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引入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探索以“弹性出让”方式,鼓励企业不断创新。
    随着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用地秩序明显好转,一大批存量土地得到有效盘活,基本上没有新的闲置土地现象发生。我们将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靠实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案,立足扬州“精致、生态、宜居”的生态风貌和城市特色,全面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提高城市精致建设水平,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整体实现“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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