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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我省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0-04-17 10: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我省新修订的《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印发实施为江苏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产生深远影响,标志着江苏省地质资料共享与服务进入新阶段。
     我省于2004年颁布《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是全国最早颁布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省份。为顺应地质资料管理由服务传统的地质找矿向服务发展大局转变的新需要,2018年省厅启动了《办法》修订。新修订的《办法》有三大特点。一是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明确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资料管理的职责;二是加强了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与共享工作;三是增加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规定,细化违法违规责任,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
     新《办法》将部省两级管理扩大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上的职责,有利于做好自然资源系统内部纵向引领和跨系统横向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有效聚集、提高地质资料利用水平、开发社会化产品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