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截止2012底,全省因矿业开采累计占用、损坏土地面积25235.31公顷。本年度新增占用、损坏土地面积为935.12公顷,主要分布在徐州、南京、泰州、南通、扬州等市,其中徐州市位于首位,为683.16公顷,占73.06%。
2012年度各市矿业开采新增占用、损坏土地面积统计图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全省继续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尤其以“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科学制定我省的矿山复绿工作方案。
本年度全省共完成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27个,恢复治理面积805.30公顷。多渠道投入资金90336.37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2000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56466.4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869.90万元。截止2012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恢复矿山1146个,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402415.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855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62445.0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0786.03万元,累计恢复治理面积10639.31公顷。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灵山、桂山、龙王山建材矿区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区共分为二号、四号两个矿区,边坡面积为92183.26m2,废弃地面积68573.42m2。主要采取的施工工艺为:削坡清坡、挂网客土喷播及普通喷播、平台种植、场地平整、截排水沟等。治理总面积13.67万m2。治理总费用为74.3万元

灵山、桂山、龙王山建材矿区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彻底消除了高陡坡地质灾害隐患,裸露边坡和废弃宕底得到全面绿化,地质环境治理使该区域的地质环境得到了较大改观,与周边自然山水生态环境相协调,直接改善大学城的投资环境。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设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的收缴及使用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截止2012年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数额1612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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