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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省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5 15: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
2012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5起,其中滑坡21起,占总起数的86%,另有崩塌2起,地面塌陷2起;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就地区而言南京、连云港和镇江三市是2012年度集中发生区,发生起数占全省的92%。
2012年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2.0万元。与2011年相比,地质灾害数量减少了27起,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14.0万元。
    本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间集中在6~8月,尤其7月份共发生22起,主要与7月台风过境期间连续强降雨有极大关系。就诱发因素而言,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24起,特别是由台风引起的强降雨是本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此外人为因素诱发造成的地质灾害1起,但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仍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
                                                                                                                                 

二、缓变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
    2012年监测表明: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在以往动态格局上整体表现出趋缓,但个别地区沉降形势依然严峻;沿海地区地面沉降形势趋于严重。
苏锡常地区地下水水位总体稳定,继续表现出由东向西逐步恢复的迹象,地下水漏斗中心位于常州无锡交界地区。随着水位逐步恢复,整体地面沉降不断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监测资料表明:与2011年相比,地面沉降速率进一步趋缓,大部分基岩标分层标监测出反弹现象,最大反弹量4mm;就地面沉降地区分布而言,仍存在常州南部、江阴南部、吴江南部三大重点沉降区,最大沉降速率位于江阴南部。重点沉降区地面沉降形势仍不容乐观,苏州地区沉降中心依然位于吴江区南部盛泽镇,沉降中心沉降速率大于25mm/a。无锡地区沉降中心位于江阴南部璜塘——文林——河塘——长泾及无锡东北部东港一带,最大沉降速率超过30mm/a,地裂缝仍表现出活动迹象。常州地区地面沉降主要分布于武进南部地区,沉降中心位于南夏墅——礼嘉一带,最大沉降速率大于20mm/a。
沿海地区地面沉降监测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据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水准测量资料:沿海南通地区地面沉降仍以南通中东部海门地区,最大沉降速率15mm/a。据收集资料分析,沿海盐城及连云港地区,在盐城市区及以东存在较大范围的沉降区,局部最大沉降速率超过20mm/a,此外在各县城开发区及主要工业区存在局部沉降中心,最大沉降速率接近50mm/a,各局部沉降区有不断发展趋势,应在下一步地面沉降监测工作中重点部署。
三、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地质灾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优化快速反应机制,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预案,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通过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排查工作,2012年度全省共建立群测群防点645个,新增隐患点150个,消除45个。纳入省级备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226个,较去年增加30个,主要分布在镇江、徐州、南京、南通、连云港等地。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了《江苏省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把所有隐患点、危险点的监测和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人和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到位。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应急处置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继续与江苏省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预警时间为汛期(6~9月)及其它特殊灾害性天气。2012年共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产品122套,通过省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发布5次,成功预报滑坡、崩塌灾害20起,由于预报及时、准确,避免经济损失近700万元,避免人员伤亡275人。
汛期,出动应急处置小组28次,参与应急处置地质灾害24起,及时开展灾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有效减少财产损失,减灾效果显著。
此外,省内无锡、徐州、镇江等各地市国土资源局亦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继续开展地质灾害 “十有县”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内容的地质灾害“十有县”建设。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有30个县(市、区)达到了标准。
▲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
    2012年,全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南京、镇江、连云港、苏州、无锡等市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对部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了治理,共安排了各类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项目117个;其中治理项目49个,监测预警项目66个;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3864.27万元,搬迁人数4338人。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
    长江三角洲(江苏域)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由12座基岩标、7组分层标、260个GPS点、5座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站、1座地裂缝自动化监测站、1座GPS固定站构成的地面沉降监测网运行良好;基岩标分层标水准测量、GPS测量、地裂缝测量、水准路线测量有序开展,确保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此外,2012年11月,盐城市大丰分层标顺利建成,沿海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2年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7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并报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审批,是我省第一次系统地针对全省开展的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部署。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为从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源头防治地质灾害,根据《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评估成果备案、检查、管理工作。
   2012年全年完成备案、备查2677件,其中一级评估515件,二级评估1297件,三级评估865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管理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2012年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的申报审批工作,共拟批准2012年新受理的相关资质6个,延续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