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省厅发证的矿山企业中,已完成“方案”审查的有41家,其中:按归属的地级市划分,淮安15家、徐州8家、南京6家、苏州4家、宿迁2家、泰州2家、镇江2家、常州1家,连云港1家。按开采方式划分,地下开采31家、露天开采10家。按矿山规模划分,大型矿山27家、中型7家、小型5家、矿泉水2家。13个地级市中,已完成省以下发证矿山“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有5家,分别是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全省共完成省、市、县各级发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660多件。其中,南通、盐城根据本地矿山特点,统一组织并完成全市范围内砖瓦粘土矿的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省厅有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完成辖区内所有在采矿山的“方案”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