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等级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并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钱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