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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整治维护权益 复绿改善环境
发布时间:2013-06-18 18:06  浏览次数:   来源:   [ ]

    镇江市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中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依照规划,实行土地复垦与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坚持依法推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坚持高效使用。拆旧区设置,尽量安排废弃工矿和闲置建设用地,在拆迁上能少则少、能不拆就不拆,不盲目求大,不盲目追求指标,量力而行。坚持维护民利。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镇江市还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开展了“十矿示范、百矿整治”活动,全市总投资3.65亿元,共完成186个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任务,废弃矿山整治率达54.79%,共实现绿化面积356万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560亩、耕地78亩、林地1200亩。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地质灾害隐患彻底消除。2012年,全国矿山复绿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汪民副部长高度肯定了镇江矿山复绿工作做法和成效。

镇江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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