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 孙文盛

今天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地载万物,地生万物。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每年的全国“土地日”,我们都会格外深切地感念土地的功用,思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涵义。在今年这样一个值得特别纪念的日子里,认真领悟“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宣传主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年,如同一个人从少年成长为壮年,新兴的土地管理事业不断走向成熟。1986年6月25日颁布、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加强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实践的发展,《土地管理法》也作过两次重大修改。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了土地基本国策,明确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促进了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的转变。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土地管理法》作了适宪性修改,就土地征收、征用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与《土地管理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配套完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为我国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管理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20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祖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无不与土地息息相关。合理用地和依法管地,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
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在探索中前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日益突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作用日益明显,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拓展,从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转向集约,地籍等基础业务工作全面加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有了全面提高。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国土资源战线上的老领导、老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04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这是新时期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到2005年10月底,我国由于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面积已减少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下降为1.40亩。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的矛盾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一五”期末,我国耕地保有量要不少于1.2亿公顷(18亿亩)。这是一个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管理工作全局,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要定期运用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各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新农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建新拆旧能够复耕的土地必须复耕。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利用滩涂、荒山、荒地等进行非农建设的,也必须依法报批。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地备案制度。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控制征地范围,拓展安置途径,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要深化土地市场体系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稳步推进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约,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查、登记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基础作用。加快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土地统计分析,建立耕地动态监测系统和分析通报制度。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重点查处违反规划、突破计划、违法批地用地的典型案件。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察职责,对有案不查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事前防范。坚决落实开发区的四至范围,对擅自调整开发区位置、边界和扩区的,其用地按违法查处。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必须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新体制和职能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充分发挥其执法监察作用。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好、原则性强、熟悉业务、懂得管理、廉洁自律的队伍。
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是全社会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共同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气势、把握主导,用心做事、力戒浮躁,夯实基础、拓展成效,努力在广袤的土地上描绘出更加美丽的图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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