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4〕4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省厅决定成立巡回指导组,赴各地指导督导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督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进展、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
2. 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抽查规划成果质量。
3. 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4. 定期形成巡查报告。
二、人员安排
组建由厅领导带队、省有关部门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的5个巡回指导组,分地区对口进行指导。每个设区市设技术专员兼联络员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自1月18日起,各巡回指导组每月适时赴对口地区指导督导。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明确 1 名具体联络人员,及时与指导组进行对接。
2. 巡回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一切从简。
附件:省厅巡回指导组成员名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