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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庄规划成果类型和内容深度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4  浏览次数:   来源:   [ ]

 

 

 

 

 

(1)简易版、基础版、深化版村庄规划适用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为满足不同类型村庄差异化发展需求,2023年我厅在《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版)》中,对简易版、基础版和深化版等不同深度版本村庄规划成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其中,简易版适用于保障农民建房新增用地、调整地块规划要求等简单需求的村庄;基础版适用于优化村域用地布局、保障乡村产业用地、指导全域综合整治、指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需求较为复杂的村庄;深化版适用于指导美丽乡村创建、农房改善项目建设等需求复杂的村庄。
 
(2)简易版及基础版规划成果批复后,因村庄建设需求,需进一步编制深化版成果,组织流程如何操作?
答:按照村庄规划可以“分层分类”编制的原则,简易版、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批复后,可根据需要再单独编制村庄设计。村庄设计按照地方规定进行审查后,应作为村庄规划的深化细化和组成部分,且视为编制深化版成果。村庄设计如不涉及调整村域用地布局,可不再修改原村庄规划;如涉及调整,应当修改原村庄规划形成深化版成果,一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3)村庄规划成果表格中规划指标表如何填写?
答:规划指标表中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三个数据按“三区三线”下发数据填写,其他数据根据地方和村庄实际填写。
 
(4)如何提高规划图纸的可读性,既充分表现规划意图,又满足数据库建库及后续用途管制要求?
答:各地可按照《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要求制图。规划图应区分现状和规划关系,现状用地颜色带底纹,规划用地中底纹代表现状、颜色代表规划。各地可在《江苏省村庄规划数据库省级汇交要求(2023年试行版)》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入库要求,补充完善村庄规划数据库空间要素和属性字段,丰富规划图件表达。各地要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本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逐步实现全域全要素“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管控,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后续省厅也将逐步完善村庄规划数据库省级汇交要求。
 
(5)如何表达村庄规划公开成果?
答:村庄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是法定程序,是落实“开门编规划”、加强农民参与、展示规划内容、监督规划实施等的重要工作。各地应参照《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村庄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内容格式要求,图件应简明易懂,方便村民理解和使用。村庄规划公开情况将作为省村庄规划巡回指导的督查重点。
 
(6)村庄规划中建设用地都有具体的管控指标,但总体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管控方式,如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退界、停车配比不适合农村发展实际,村庄用地管控指标体系缺少规范如何解决?
答:考虑到城市和乡村特征差异,为避免“千村一面”,我省未出台省级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各地既可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制定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明确相关用地规划管控指标要求,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也可在具体村庄规划中综合考虑项目建设需求、规划管理要求,合理确定用地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退界、停车配建等规划管控指标,作为后续规划许可的依据。比如农村宅基地可不设置规划管控指标,具体按照农房建设相关规定执行,但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明确土地用途、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
 
(7)《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附录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正式版有冲突,村庄规划的规划表格和数据库是按正式版用地用海指南还是按村庄规划编制指南?
答:《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版》附录B中表格仅作为参考,可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正式版调整表格中用地分类。后续省厅将在村庄规划省级汇交审查要点中,逐步完善此项要求。
 
(8)村庄规划中是否需要对非建设用地空间进行规划安排?村庄规划是否需要体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
答:需要。村庄规划不仅要安排好建设空间,也要安排好农业、生态等非建设空间,从而实现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做到“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各地可根据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和管理能力,通过编制不同深度版本的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和重点,满足不同类型空间、不同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要求。
 
 
 
 
 
 
(本技术问答仅供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参考,后续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