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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09:06  浏览次数:   来源:   [ ]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厅相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全省都是沿海、沿海更要向海”认识,推动蓝色经济发展,建设人与海洋和谐共生美丽江苏,经与江苏海洋大学等磋商,拟组织开展第十三个“世界海洋日”暨第十四个“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3日(周四)至6月4日(周五)。
    6月3日13:30前报到,6月4日下午返程。
    三、活动地点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连云区西墅海滩
    报到地点:连云港花果山酒店(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98号)
    四、活动内容
    (一)世界海洋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幕式;
    (二)参观江苏海洋大学
    (三)海洋主题文艺表演
    (四)海洋日公益净滩活动
    (五)沙滩艺术展示
    五、参加对象
    (一)海域海岛管理处、海洋预警监测处各1人,省海涂研究中心、省海洋渔业指挥部和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相关领导各2人;
    (二)厅机关其它各处、室、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厅纪检组视情况派人参加;
    (三)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海洋工作的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各1人。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活动费用自理。各设区市参与人员自行前往连云港花果山酒店,厅内参与人员在厅正门乘坐大巴前往。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海洋日参与人员信息表(备注好联系人),如需安排住宿也请备注。
    (三)参与人员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参加活动。请参加人员所在单位落实责任,做好有关核查工作,在报到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14天行程记录。
    (四)参与人员在集体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队,按规定参加各项活动,并严格落实连云港市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通知应急管理小组。
    (五)参与人员要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得做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的事情。

    联系人及电话:魏引杰  025-86590317、15950578636

    附件:1. 参与人员名单回执
    2. 活动日程安排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