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土资发〔2014〕11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
47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3﹝279﹞号)部署,各部门高度重视,紧扣任务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真抓实干,逐项推进落实,厅办公室注重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全厅上下形成了以落实重点任务为导向的良好工作氛围。截至2013年底,47项重点工作有46项已经按要求完成任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试点工作待国土资源部批复《江苏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后加快推进(详见附件《2013年下半年47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2014年,希望各部门结合实际,对已经完成的重点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存在不足,提炼创新举措;对需要进一步深化的工作继续列入重点,大胆探索,再创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加大力度,积极协调,尽快完成。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