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地处江苏省南端,位于沪、宁、杭三角中心,全市总面积203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600多平方公里,水域面积近400平方公里,平原面积近1000平方公里。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列全国第十位,县域经济竞争力排列全国第七位。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委、省政府把宜兴发展定位为:我国著名陶都,江苏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苏浙皖三省接壤地区的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以及三级一类中心城市,并且要求打造“绿色宜兴”、“山水宜兴”、“生态宜兴”、“环保宜兴”。围绕这一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出了“优化结构保发展,保护环境促集约”的要求。面对保护资源任务艰巨和保障发展指标紧缺的双重压力,我们努力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上狠下功夫,走出了一条利用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为“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空间。 一、创新举措,盘活存量用地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全市总体发展需求及用地形势分析,我们感到单纯依靠国家每年下达的1000亩左右的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求,为此,我们在用地观念上迅速实现了“由扩大增量为主向盘活存量为主”、“由对上争取为主向内部挖潜为主”、“由全面保障向重点保障为主”三个转变,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作为土地管理工作重点,在存量挖潜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不断提升宜兴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大力开展砖瓦窑业和矿山环境整治,“造”出建设用地;通过化工、琉璃瓦等“五小”企业的关停整治,“腾”出建设用地;通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拆”出建设用地;通过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对处置措施长期不到位的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退”出建设用地。通过深度挖潜,三年来全市盘活利用各类存量闲置土地10000多亩,先后为237个工业项目和60多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有效缓减了土地供需矛盾。同时,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得到增强,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高,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三年来翻了一番。 二、创新思路,研究解决盘活存量土地难题 2008年,全国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我们利用这一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了空间。在专项行动中,我们同时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空地面积10亩以上、投资强度偏低的未充分利用土地和因乡镇撤并、企业破产歇业等原因空闲的存量土地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一地一册,一宗一袋”要求建立台帐,摸清了存量土地家底。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措施,确保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了“调整盘活一批、政府储备一批、依法处置一批”的目标。 在处置过程中,针对推进难的问题,我们充分依靠政府强势推进,借助部门合力全面开展。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部门和镇园的职责分工,督促全市各级加快推进处置步伐。市里设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纪检监察部门也成立了“督查小组”,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验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针对界定难的问题,特别是对投资额度不足25%的项目,市里明确由经贸部门牵头,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动,逐宗审核认定。针对盘活难的问题,对用地单位愿意主动退出土地的,提倡有偿协议收回方式。补偿标准按当时土地实际取得成本加上目前银行贷款利息(计息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或者按原用途和剩余年限进行评估的价格补偿,对政府资金暂不能落实到位的,采取“挂帐收地”的办法。对采取限期开工建设措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指标必须经过投资部门和规划部门的重新审核认定。针对闲置费收缴难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由企业、乡镇、地税、国土“四方确认”,并由市政府明确由地税部门代缴的方法,确保闲置费的足额到位,全年共收缴土地闲置费9000多万元。同时,明确闲置费收缴到位后,按比例分成,统一划归相应镇村使用,充分地调动了镇村的积极性。对闲置土地仍在抵押期内的,暂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必须足额收取闲置费。办理续抵登记的,国土部门及时告知银行把好续抵关。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去年全市认定的118宗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到位,处置面积4231.91亩,促进了存量土地的优化整合利用。 三、创新机制,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建立集约用地引导机制,土地利用方式切实转变。 近几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优化调整用地结构的工作通知》等文件,加强项目投资强度和建设指标的控制,着力增强全市上下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意识。制定实施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作的意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聚、行业集中、用地集约。2008年,全市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100%进工业集中区。另外,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供地的模式推广建造多层、高层农民公寓楼,积极引导农民住宅向农村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如我市经济开发区通过对55个自然村1762户拆迁农户进行集中安置,一次性节地800多亩。 (二)建立集约用地倒逼机制,土地潜力充分挖掘。 为积极应对国家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宏观政策,我市全面启动了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一是提高用地标准和行业准入门槛。工业用地必须坚持高容积率、高密度的原则,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60万元/亩,一般工业集中区不得低于250万元/亩。积极引导企业尽量使用已有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空闲地、旧厂区,推进“零增地”技改。通过这一措施去年全市共减少新增建设用地500多亩。二是加强用地项目审查把关。严格按照定额指标体系和产业类型核定用地规模,对投资强度偏低、不符合定额指标的25个项目共核减用地面积350多亩。三是全面启动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市已有11.5万亩土地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土地保有成本,有效遏制了空圈土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运用经济杆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成效显著。 (三)建立集约用地监管机制,确保集约措施落实到位。 对已批建设用地的管理,我们在实施批后土地跟踪服务的同时,着力健全完善了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竣工验收制度。通过市政府出台文件,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国土、规划、建设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对竣工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对未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筑系数集约利用土地的,及时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去年,联合验收小组对全市150个重点工业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绝大部分企业都能按规定进行建设,符合集约用地的验收要求。另外我们还对新增出让土地的发证实行预登记制度。对不符合节约集约利用规定且纠正不到位的,不予正式登记发证并依法进行处置,有效加强了出让土地的监管力度,促进了已批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四)建立集约用地考核机制,节地意识显著增强。 2008年,我市出台了《宜兴市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的意见》,将集约用地工作全面纳入镇园综合考评内容,正式建立了土地集约利用考评体系。通过对各镇园建设用地总量和各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数量、投入产出、gdp和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量化排名,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受理农地转用报批面积总量挂钩。对考核优秀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对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列入对上贡献前100位且亩均对上贡献前30位的,市级奖励业主5万元。对达不到土地集约利用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 存量挖潜,不仅有效地破解了农用地转用指标紧张的难题,节约了土地,而且形成了企业得发展、农民得就业、政府得税收、环境得改善的多赢局面。为了积极响应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号召,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领会把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抓好“万顷粮田”建设等工程,进一步挖掘宜兴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继续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宜兴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