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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构建权力内控机制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9-02-12 00:02  浏览次数:   来源:   [ ]

  2008年,我局作为扬州市十家试点先行单位之一,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机关内部人、财、物管理的所有权力全部纳入内控体系建设范围,通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完善内控配套制度。建成使用的电子监察系统具备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统计分析、能力提升、政务公开等七大功能,为权力运行设置了“红绿灯”,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的做法是:

  一、以统一认识为基础,把建立权力内控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

  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是指以岗位权力运行要素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以风险管理和全程监控为手段,以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为保证,在部门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根据这一要义,我局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高度重视推进这项工作的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是将每一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将一般的原则变成铁的规则,使干部职工从原来的“随意行为”转变为“强制守规行为”,日常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运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追踪到哪里,彻底改变了原来的工作模式。对此,我局及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使大家认识到,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维护权益等重要职责,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部门,一定要把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打造“阳光工程”、保护干部的契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事处(监察室)为具体工作部门,并落实相应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与其他业务工作实行同落实、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协调,强化指导,建立督察机制,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为推动全局依法依纪、公正廉洁行使公共权力,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我局坚持边建边改,制定下发了《内控体系建设问责办法》、《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考核评价办法》、《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服务限时办结制度》、《内控电子监察系统管理规定》等五项制度。同时,为健全审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我局研究出台了内部重大事项会办制度,实行局和处室两级会审会办制。将原来电子政务系统的会办功能移植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在网上实行两轮会办,如果两轮会办无异议则通过,如有异议,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网上会办通过后形成会办纪要,会办过程及纪要内容可随时在网上查询。

  二、以电子监察系统为重点,强力推进建立权力内控机制的各项任务

  科学界定部门权力和责任、加强风险管理,特别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是整个内控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对这些重点工作我们紧抓不放,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抓推进、抓质量。

  一是科学界定部门权力和责任。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我局对照“三定”方案,对本部门的各项职能进行认真梳理。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加强对权力使用的规范和限制,形成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按照互不相容的要求,对每个权力事项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直观、简明的要求,绘制了每一个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并设定每一个流程环节的工作时限、岗位职责等。

  二是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为对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健全预控措施,我局在流程图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落实了“三点两措施”,即:不仅要排出风险点,同时还要找出会办点和创新点;不仅要落实预控措施,还要落实补救措施。工作伊始,我局选择了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土地利用处作为试点处室,集中时间进行反复推敲、查找、修改,全面该处室工作流程的风险点、会办点、创新点和预控、补救措施排查工作。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序时进度的要求,全面排查出工作流程中的“三点两措施”。对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完成,相互关联的事项,我局合理串接关联业务。最终形成内控事项77项,排找出风险点98个,会办点34个,创新点28个,落实预防措施116条,落实补救措施31条。

  三是建立电子监察平台。我局认真编制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方案,并经过招标确定由无锡中科惠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在该公司派出10多名技术人员进驻的基础上,我局也选调了2名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开发活动,对开发的每个环节进行把关,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难题。局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了解工作进度。分管局长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工作中,我局做到了“三个不放过”,即:没有按计划完成当日进度的不放过、有瑕疵的成果不纠正不放过、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去年10月,按照功能全实现、网络全互通、风险全可控、标准全固化、裁量全细化、考评全自动、材料全必审、痕迹全保留、附件全电子、系统全可扩等“十全”要求建成了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了对部门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程监控。试运行前,我局组织了全员培训,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应用该系统。目前,已有205个办件通过系统办理,系统的功能基本达到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的各项要求。

  三、以阳光行政为目标,全面提高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的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成效得到了扬州市的肯定,更得到了省厅的重视支持。省厅不仅在建设过程中给予我局及时有效的指导,还将我市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纳入了厅里的科技开发项目,并列为我市唯一的指令性项目。从目前情况看,内控体系建设主要有四方面的好处:

  一是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拓宽了内外监督的平台,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除17项综合办公业务外,其余60项国土资源业务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扩大了公开范围、完善了公开形式。

  二是增强了责任意识。电子监察系统对从局长到工作人员每一个岗位权力由谁行使、具体做哪些工作、应负什么责任一一进行了科学界定,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可以清晰地看到,所有环节都是一级对一级负责,下一道岗位对上一道岗位进行控制的岗责透明化体系,通过设置“红黄绿”灯,绿色表示状态正常、黄色表示预警、红色表示报警,对办理过程中的事项异常、岗位异常、流程异常、决定异常、收费异常等5种进行实时监管,有效落实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责任。

  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如今,只要登陆到我局的监察系统的主页面上,立即显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考核等6个模块。再进入实时监控一栏,所有办事事项的办理依据、要件、时限、程序和办理结果一目了然。我局的内控事项办结时限全部实现了提速。如:我局推出的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事项,协同市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部门推行了“批次征地,整体挂牌”的做法,通过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改“两次测量勘界”为“一次测量勘界”、改“单一逐个挂牌”为“整体统一挂牌”、改“常规性地价评估”为“格式化地价评估”等“四改”措施,使原来需要68个工作日的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工作提速到28个工作日。

  四是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后,我局所有的业务、事务、政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通过引入电子元素建立部门权力内控体系,构筑起具有实时监察功能的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实现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了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不仅如此,电子监察系统能够有效辨别权力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政策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一旦有人违规操作,系统就会留下痕迹,并自动向纪检监察部门发送预警信息,使营私舞弊行为无处藏身,从源头上减少了腐败。

  我局的权力部门内控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运行的时间还不长,系统的稳定性还不够,我们将在省厅的重视关心下,在不断提升、完善系统各项功能的同时,积极筹划尽早实现市县乡三级统一平台运作,让权力部门内控体系建设在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扬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