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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明职责 完善机制求双保
发布时间:2008-01-15 00:01  浏览次数:   来源:   [ ]

  

    2007年,靖江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契机,按照“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总要求,坚持省厅提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三个关系”,着力建立“三项机制”,有效落实“三级责任”,严格土地执法,推进精细管理,构建了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形成了覆盖全面的巡查网络,建立了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切实规范了土地管理秩序。

  一、正确处理职能部门与属地政府关系,建立行政问责机制,推动政府“主动管”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关键在各级政府。政府态度明,则土地管理秩序清。我们通过提高各级领导思想认识、健全约束机制、明确奖惩措施,使各级政府牢固树立“主动管”的观念,有效落实领导责任,为靖江土地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行政环境。

  (一)深化思想认识。通过算清“两本账”,确保地方政府领导认识到位。一是“政治账”。《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因此,严格土地执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问题,而是事关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中央权威的政治问题,是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二是“发展账”。“十五”期间,靖江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0亿元需新增建设用地2200余亩,按此速度,不出10年,人均耕地不足0.66亩的靖江将用尽全部规划建设预留地,失去持续发展的空间。严格土地执法、保护土地资源,成为靖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靖江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执法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积极帮助协调,主动解决问题,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是各级领导的鲜明态度和大力支持,为土地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

  (二)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与各镇、开发区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率和查处率等内容,量化管理指标,明确具体责任。凡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案件查处不到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纪检监察、国土、财政等部门定期检查监督,每半年督查一次,年终综合考核。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采取过硬的举措,确保土地管理责任有章可循、有人可问、有人追究。

  (三)优化激励机制。把用地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查处成效相结合,严格奖惩制度。按照“你规范,我支持;你发展,我服务;你违法,我查处”的指导原则,对土地管理秩序规范、无违法用地现象的地区,在农转用指标安排时给予优先,并适度增加指标分配量;对违法用地制止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地区,扣减用地指标;对默许纵容、顶风作案的地区,暂停所有涉土报批手续。通过明确的奖惩措施,努力形成了用地要依法、依法有地用的激励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管地用地氛围。

  二、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主动服务关系,建立全员查保机制,实行部门“全员管”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国土部门是主力军。我们始终坚持严格土地管理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重,树立部门“全员管”的观念,通过强化专业执法、推进全员执法、实行精细管理,落实干部职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双重职责,使两难的命题转化为双赢的结果。

  (一)严格专业执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执法监察条线落实40个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通过竞争上岗,选拔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监察岗位,按区域成立7个监察中队,组建了一支纪律严、作风硬、工作实、打得赢的专职执法监察队伍。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先后投入400余万元,所有监察中队均有相对独立办公场所,配备执法监察车、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提高执法效率。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了土地执法监察责任制以及动态巡查、内部协同、上下联动等制度,土地巡回监察实行“天天报、月月考”和“零报告”制度。出台土地执法监察专项考核制度,每月考核,兑现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对瞒案不报或违法建设开工三天未能发现的,严肃追究中队长和巡查人员责任,所在辖区年度发生三起以上违法案件的,中队长就地免职。

  (二)推进全员执法。树立“服务也是监管、服务是执法第一环节”的理念,创新部门服务和监管方式,开展“双保双促”活动,实行系统“全员驻村”。系统165名工作人员挂钩联系全市198个行政村,做到重心下移、靠前监管。驻村人员按照“双岗双责双保双促双考”的要求,定期掌握挂钩村单位用地、村居民建房、土地复垦、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苗头性问题,记好服务和监察两本笔记,落实查保责任。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实行全员执法,使我市土地执法监察从“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转变为“早捕捉信息、早介入服务、早控制违法”,实现了土地管理“定人、定位、定责任”,既提高了服务效率,又规范了管理秩序。去年我市违法用地发生数与前几年相比下降60%以上。

  (三)实行精细管理。我局按照省厅实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努力优化服务举措,提升保障发展水平。一是内部管理求精细。出台《靖江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手册》,对规划预审、土地出让、登记发证等68项业务事项的要求、程序、责任部门、办理时限予以明确,规范审批环节,明晰工作流程,构建“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土地管理求精细。向管理要潜力,化解发展难题。详细分析各类用地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投资超亿美元外资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工程,主要通过省级点供指标解决;对中小项目,力争利用计划内指标等方式满足;对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通过企业退二进三、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方法平衡。三是土地利用求精细。鼓励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工业集聚发展,严把产业政策、投资强度、注册资本关口,通过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村庄整治、公寓式安置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积极、主动、高效的服务,提升了国土部门地位,获得了政府肯定和支持,形成了部门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三、正确处理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关系,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社会“共同管”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多方合力是保障。我们树立全社会“共同管”的观念,改变国土部门在耕地保护和案件查处方面“单打独斗”的状况,实行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群众协管的“合力作战”模式,形成了社会各界监督管理的“全覆盖”。

  (一)健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国土与司法、纪检、公安、规划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形成统分结合、协同作战的执法新机制,切实解决了土地管理中执法力量不足、手段不硬、合力不够的难题。一是在行政强制上取得依据。积极寻求法院对土地执法工作的支持,市法院出台《靖江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命令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实施办法(试行)》,将违法用地行为的司法处置由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阶段提前到下发停工通知阶段,实现了“快处置”,降低了执法成本。2007年我市法院下发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9次,违法用地制止率达100%。二是在行政执法上形成联动。对处于初始阶段,面积小、易纠正的违法用地,由纪检监察部门督促各镇限时拆除整改到位,主动纠正。去年各镇自行拆除违法用地6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030多平方米。对顶风作案、拒不停工的,协调供电供水部门及时断电、停水,防止违法建设扩大和蔓延,与公安、规划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建设实行行政强制拆除。去年共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250多平方米。三是在行政问责上形成协同。市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支持土地执法工作,对扰乱土地管理秩序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二)建立多方协查机制。与邮政部门联动,聘请74名邮递员为土地监察信息员,畅通违法用地信息渠道。制定信息员考核激励制度,邮递员承担宣传、监督和反馈职责,对发现新开工建设项目和破坏基本农田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土地监察中队报告,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监管。这一机制推行5个月来,邮递员主动提供建设信息326条,其中违法用地信息15条,大大缩短了巡回监察时间。同时,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聘请197名基本农田保护协管员和村组土地监察员,完善了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体的市、镇、村、组四级联动体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土地监察网络。

  (三)形成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多种途径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上下齐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执法氛围,筑牢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一是多形式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土地监管形势和工作动态。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普法教育,强化对基层村组干部的培训。去年共摄制普法专题片2部,举办各类土地管理培训班13场次,轮训干部1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二是多渠道公开。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全市197块基本农田挂牌保护,所有建设项目批准书实行挂牌公示,明确四址和监督电话。三是多途径维权。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和就业体系。目前靖江有3452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890人已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求索创新,不断完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化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工作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