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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龙谈“房价决定地价”
发布时间:2007-05-11 00:05  浏览次数:   来源:   [ ]

 “房价决定地价”, 4月29日,在江苏土地市场网及江苏国土资源研究中心2007年度首次市场论坛会场上,南京师范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副会长黄克龙非常尖锐的提出这一观点。

  黄克龙教授表示,经济学界公认的理论认为:地价高低是房价高低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商品房价格上涨是由地价决定,这个观点是一种误导,土地价格不能决定房价,但地价一定是由房价决定的。在决定房价的因素中,包括很多不规范的操作、成本增加等等,所以说依靠土地供应就能抑制房价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所决定的地价是一种需求价格;但由于土地的供给没有弹性,又受政府垄断,所以,土地的价格不仅是买方愿意购买的价格,也是卖方愿意出售的价格。

  黄克龙教授表示:“底价要与位置比较才有意义”

  就在江苏土地市场网暨江苏省国土资源研究中心2007年度首次土地市场论坛召开的前一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编撰的2007年房地产蓝皮书显示,2006年中国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受土地供应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中国总体地价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而其中南京地价为3754元/平方米,居全国第三位。

  

  尽管国土部门表示,地价是由房价决定的,但事实是,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显示,南京的房价增长幅度倒不是很快。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南京师范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副会长黄克龙教授告诉记者,地价离开位置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两个不同的空间、区位是无法比较的,我们新街口是我们南京最繁华搜狗的地方,上海的南京路是最繁华的地方,这样比较才是有意义的”。

  黄教授还指出:“土地的价格不是由供地方式来决定的,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土地价格的水平主要是土地的区位来决定的。我们在土地估价的时候,有一句名言:影响地价的因素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还是区位,增加土地供应不能抑制房价”

  “房价为什么高?有人说是地价快速上涨引起的,有人说是腐败的原因,但事实是:房价高是住房结构供应不合理、信贷过度、开发商囤积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房价高是住房结构供应不合理的结果”

  黄克龙教授表示,政府应当保证居者有其屋,促进社会和谐。住房供应不仅是个市场问题,首先应该是一个社会问题,不能将所有房屋的供应全部纳入市场。政府应在深入调查分析城市居民收入结构,住房实际需求结构的基础上,将市场供应类住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区别对待,根据实际的需要,加大经济实用房、廉租赁房的土地供应。

  “住房信贷过度助长了房价迅速上升”

  黄克龙教授表示,由于我国传统文化和市场的影响,加上宣传的片面性,导致房价越涨居民越买。银行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房地产市场火爆时,不加节制的发放住房信贷,有如火上浇油。为使住房消费回归理性,国家应逐步从严发放住房信贷。控制住房信贷规模。

  “开发商囤积房源人为制造住房供应紧张,推动了房价迅速上升”

  黄克龙教授表示,开发商囤积房源人为制造住房供应紧张是公开的秘密。住房作为民生之本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少数开发商为一己之利囤积超作房产价格,应当严格管理,加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