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总平面图容缺审查机制。对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重大项目,在未取得环评、安评批准文件之前,提前介入,容缺审查,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抄送住建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容缺审查,并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全面落实“代办员”服务机制。明确专人开展重大项目点对点代办服务,定期组织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规划方案报送流程、成果要求、审查重点等。建立专人对接协调服务机制。主动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对接,引导项目方案设计,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报审项目能落地、审批快、品质优。(泰兴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