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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出台加强补充耕地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26-01-05 16:01  浏览次数:   来源:   [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决策部署,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系统构建了从补充耕地选址、建设、报备、调剂到监管的全链条管理制度,推动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迈上新台阶。

《通知》围绕“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总体原则,重点提出五大举措。一是有序推进补充耕地建设。补充耕地建设要在规划明确的适宜区域选址,合理安排补充耕地的规模和时序。优先恢复流失耕地,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发,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开垦,确保补充耕地选址科学、可长期稳定利用。二是提升补充耕地报备管理水平。为规范补充耕地报备,研发“江苏省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设立补充耕地预备库与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分类进行管理。系统提供数据预检、地块备案、指标使用和调剂、指标出库、动态监管等功能,为补充耕地高效报备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坚持“市、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建立公开透明的指标交易平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强化储备补充耕地监管。建立动态出库机制,并利用遥感影像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核查,对问题地块及时予以冻结和退回。各地要对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五是共同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共享数据,共同做好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下一步,省厅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持续深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补充耕地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补足补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支撑。(厅耕保处)